李懋檜

明官員、文學家、藏書家。字克蒼。號心湖。福建安溪感化里(今湖頭鎮)人。萬曆四年(1576)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進士。初授六安知州。入為刑部員外郎。以諍言鄭貴妃王恭妃冊封事忤旨,尋謫湖廣按察司經歷。仕終太僕少卿。

基本介紹

  • 本名:李懋檜
  • 字號:字克蒼。號心湖
  • 出生時間:1554
  • 去世時間:1624
  • 主要作品:《李太常文集》
人物經歷,增加史料,

人物經歷

李懋檜(1554~1624)
在六安任職時,當地賦役混亂,原分上中下三等,有的家已破落,還納上戶賦額。懋檜親自審核,把賦額均攤,只定一種等則,民困以蘇,從此永定為法。又設定社倉、義田,以養贍貧戶、安撫流民。不久,懋檜升刑部員外郎。他向刑部尚書揭發審判定案不公允者三條:一是中官與兵馬司,詔獄量刑過輕;一是臨江知府因罪被捕,當地父老進京論冤,年紀都已近百歲,都被流放塞外;一是福建巡撫勞堪,迎合宰相張居正的私意,把系獄的侍郎洪朝選,折磨致死。尚書舒化表示嘉許,懋檜因此贏得剛直敢言的聲譽。
萬曆十四年(1586)三月,皇帝憂旱,令臣下條陳興革事宜。懋檜奏陳保聖躬、安宮闈、節內供、御近習、開言路、議蠲賑、慎刑罰、舉重刺、限田制九件事。皇帝對安宮闈一事大發雷霆,欲加重譴。虧得閣臣勸解,請帝下令今後各部曹有所建議,只限職掌之內。且不得專達,以此寬解帝意。幾天后,帝亦息怒,但懋檜所奏其他各事,也都不理。人們讚許懋檜有賈誼、陸摯遺風,當讀到安宮闈,御近習二事時,都縮頸噤舌,認為這連賈、陸都不敢提。
十五年,給事中邵庶上疏,請禁臣下越職陳言,懋檜援律據理,上疏力爭。他說:“‘防人之口,甚於防川’,邵庶豈不聞斯語?我國制度,允許百官都可直言無隱。《大明律》還規定‘百工技藝之人,有可言之事,亦許直至御前奏聞,各衙門如有阻擋者,查實之後論斬’。應該看到,在廷之臣,言官約十之二三,非言官占十之六七,言官不必皆智,非言官不必皆愚。當今天下,民窮財盡,殭屍滿道,陛下無從看到,難道群臣都可依違保位,默默無言嗎?陛下禁止百官越職陳言,不如加重言官失職之罪,請明令今後言官的升遷,要以章奏多寡,事體難易為標準,言官既敢於直言,非言官也就無事可言,那么,越職之禁可省,而太平之治也可實現了。”皇帝大怒,責他狂言沽名,著降一級。次日,同官申救,皇帝益怒,邵庶又偕同列交章論劾。奉旨著推遠方,再降一級,為湖廣按察司經歷。
懋檜到謫所,聽到邊警,復郵奏推薦趙南星才兼文武,俞大猷的車制可用,又舉朱先、郭成、黎國耀等為大將,都得不到批示。久之,調南京通政司經歷,遷禮部主事。遭父喪歸。服除赴補,留居京都三年,不知已被列為禁用之臣。此後家居20年。
神宗晚年覺察懋檜忠誠,四十四年(1616),即家起為南兵部主事,不久轉員外,因母喪歸。
泰昌元年(1620),光宗立,起懋檜為禮部郎中,不久,晉光祿寺少卿。天啟初(1621),轉太僕寺少卿,四年(1624),擢升太常寺卿,令下而懋檜已卒。懋檜平生交遊,皆當時名賢,所取士亦多顯達,可以想見其為人,至於直言敢諫,則安溪自詹仰庇以後所僅見也
生平嗜藏書,與當地著名藏書家黃居中、黃虞稷父子、何喬遠等人,多有借書往來,購置和抄錄圖書,彼此互通有無,數十年不斷。先後收藏圖書有數萬卷,著有《李太常文集》。

增加史料

李懋檜,字克蒼,安溪人。萬曆八年進士。除六安知州,入為刑部員外郎。十四年三月,帝方憂旱,命所司條上便宜。懋檜及部郎劉復初等爭言皇貴妃及恭妃冊封事,章一日並上。帝怒,欲加重譴,言者猶不已。閣臣請帝詔諸曹建言止及所司職掌,且不得專達,以慰解帝意。居數日,帝亦霽威,諸疏皆留中。而懋檜疏又有保聖躬、節內供、御近習、開言路、議蠲振、慎刑罰、重舉刺、限田制七事,亦寢不行。
明年,給事中邵庶因論誠意伯劉世延,刺及建言諸臣。懋檜上言:“庶因世延條奏,波及言者,欲概絕之。‘防人之口,甚於防川’,庶豈不聞斯語哉?今天下民窮財殫,所在饑饉,山、陝、河南,婦子仳離,僵仆滿道,疾苦危急之狀,蓋有鄭俠所不能圖者,陛下不得聞且見也。邇者雷擊日壇,星墜如斗,天變示儆於上;畿輦之間,子殺父,仆殺主,人情乖離於下。庶以為海內盡無可言已乎?夫在廷之臣,其為言官者十僅二三。言官不必皆智,不為言官者不必皆愚。無論往事,即如邇歲馮保張居正交通亂政,其連章保留,頌功詡德,若陳三謨、曾士楚者,並出台垣,而請劍引裾杖謫以去者,非庶僚則新進書生也。果若庶言,天下幸無事則可,脫有不虞之變,陛下何從而知?庶復以堂上官禁止司屬為得計,伏睹《大明律》,百工技藝之人,若有可言之事,直至御前奏聞,但有阻遏者斬。《大明會典》及皇祖《臥碑》亦屢言之。百工技藝之人,有言尚不敢阻,況諸司百執事乎?庶言一出,志士解體,善言日壅,主上不得聞其過,群下無所獻其忠,禍天下必自庶始。陛下必欲重百官越職之禁,不若嚴言官失職之罰。當言不言,坐以負君誤國之罪。輕則記過,重則褫官。科道當遷,一視其章奏多寡得失為殿最,則言官無不直言,庶官無事可言,出位之禁無庸,太平之效自致矣。”
帝責其沽名,命貶一秩。科道合救,不允。庶偕同列胡時麟、梅國樓、郭顯忠復交章論劾,乃再降一秩,為湖廣按察司經歷。歷禮部主事,以憂歸,屢薦不起。家居二十年,始起故官。進南京兵部郎中。天啟初,終太僕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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