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選

劉志選,明朝政治人物。閹黨東林黨黨爭的中心人物之一。被授予刑部主事的官職。和官員劉復初、李懋檜一起爭鄭貴妃、王恭妃冊封一事。

基本介紹

  • 本名劉志選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時間:1627年
  • 性別:男
人物簡介,生平,其死,

人物簡介

劉志選(?-1627年),明朝政治人物。閹黨和東林黨黨爭的中心人物之一。

生平

浙江慈谿人。萬曆中期,和葉向高一起考中進士。被授予刑部主事的官職。和官員劉復初、李懋檜一起爭鄭貴妃、王恭妃冊封一事。
給事中邵庶請禁諸曹言事,李懋檜抗疏力爭,遭貶官。劉志選對萬曆帝說:“陛下謫懋檜,使人箝口結舌,蒙蔽耳目,非國家福也”。萬曆帝大怒,將他貶作福寧州判官。不久,遷任合肥知縣。遭貶官回鄉,家居長達三十年。
明光宗、明熹宗朝,很多因建言得罪的官員都重新啟用。劉志選回到朝中後,被任命為南京工部主事,不久升遷為郎中,當時已經七十多歲了。劉志選渴望快速加官進爵,上疏追論“紅丸”,極力詆毀孫慎行,稱其不道德。這一疏奏正中魏忠賢下懷。魏忠賢竊喜,在天啟五年9月,任命劉志選為尚寶少卿。之後,劉志選仍再次彈劾孫慎行。
天啟六年,出任順天府府丞。冬季十月時,上疏彈劾張國紀。當時有匿名榜張貼在厚載門,榜上列舉了列忠臣賢臣,和他們的黨羽七十多人。魏忠賢遂懷疑這張匿名榜單系出自張國紀等人之手。邵輔忠、孫傑謀因此大興牢獄,殘酷迫害東林黨人。
劉志選上疏稱頌《要典》,說:“命德討罪,無微不彰,即堯、舜之放四凶,舉元、愷,何以加焉,洵游、夏無能贊一詞者”。並極力詆毀王之采、孫慎行、楊漣、左光斗,但極力稱讚劉廷元、岳駿聲、黃克纘、徐景濂、范濟世、賈繼春、傅櫆、陳九疇。劉志選並說:“慷慨憂時,力障狂瀾於既倒者,魏廣微也,當還之揆席,以繼五臣之盛事。赤忠報國,弼成巨典於不日者,廠臣也,當增入簡端,以揚一德之休風”。又說:“之采宜正典刑,慎行宜加謫戍”。魏忠賢聽後大悅,於是大力提拔岳駿聲等人,王之采等人被逮捕,孫慎行被發配戍邊,都照著劉如志選說的那樣。

其死

天啟七年,擢升為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明熹宗不久駕崩,魏忠賢落得身敗名裂,言官交相彈劾,被下詔削籍。後來被判定作逆案,“律無傾搖國母文,坐子罵母律”,與梁夢環一同判作死刑。劉志選畏罪先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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