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李徵庸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時間:1848年12月26日
- 去世時間:1902年1月22日
人物簡介,人物經歷,參考文獻,
人物簡介
李徵庸(1848年12月26日-1902年1月22日,即生於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卒於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戌時),譜名佑鈞,原名孝伯,改名韜,字特生,號鐵船,四川省鄰水縣人。光緒三年丁丑科二甲第13名進士(1877年),曾任刑部貴州司主事、廣東惠州府河源縣(捐)、香山縣、揭陽縣、海陽縣、南海縣知縣、山東沂州府水利鹽捕通判、督辦四川礦務商務大臣、南洋考察商務大臣。
人物經歷
光緒三年(1877年)丁丑科殿試,中二甲第十三名進士。五月初十(6月20日),派分部學習
同年,被參前任香山縣知縣時,有劉姓孀婦積有貲財,為夫弟侵占,受賄五百斷歸夫弟,致婦自盡;又被參在南海縣任內,無論案情大小先押候保所,任令門丁講通門頭禮;又縱其子李準出外招搖串索有虎李大少之名;又被參撤任後仍下鄉征糧務,飽囊橐;冬閒共放出犯人八十餘名,得賄巨萬;又被參署揭陽縣時其子李準捐納道員,強姦林姓婦女將其夫枷號重責,合邑譁然;有黃許鄭三姓錢債興訟,勒賄五萬餘金。等事。經譚锺麟、許振禕複查,均無其事。
七月,駱成驤等舉薦其辨理四川商務礦務。
七月二十五日(9月10日),奉上諭:四川產礦處所甚多。商務亦極繁盛。非大加興辦,不足以拓地利。著即派記名道李徵庸等妥籌辦理,欽此。
同年,四川同鄉京官於四川同鄉公所觀善堂創辦蜀學堂,捐銀二萬兩以為創始。
同年八月初四日(9月19日),賞給頭品頂戴
據說劉光第在被殺前,四川同鄉李徵庸曾給劉光第一種劇毒藥物——鶴頂紅,此藥可使人昏迷,在受刑時減少痛楚,但劉光第拒絕服用。
譚嗣同死未暝目,李鐵船京卿徵庸慰之曰:「復生,頭上有天耳。」,始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