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辦〔2018〕6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2月25日
  • 實施時間:2019年2月25日
  • 發布單位:本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

全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擔當,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促進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有效落實,進一步壓實特種設備安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管理責任、市場監管部門責任和屬地政府領導責任,針對我市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薄弱環節,切實解決隱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統,治理不徹底及屢查屢犯問題,著力構建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確保2019年全年及“兩節”、“兩會”、暑期、汛期、國慶等重點時段特種設備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三、整治範圍、重點及內容
(一)整治範圍
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所有使用單位。
(二)整治重點
重點整治盛裝危險化學品的高風險特種設備;學校、幼稚園以及醫院、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旅遊景區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冶金、化工、油氣輸送等重點行業和涉氨製冷、氣瓶充裝等重點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燃氣車輛使用的車用氣瓶;起重機械、叉車等事故高發特種設備。
(三)整治內容
1.各級政府落實領導責任情況,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管理責任情況,市場監管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情況。
2.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情況。
(1)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並有效運行;是否按規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專(兼)職人員;是否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是否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並按時演練;是否建立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並有效運行。
(2)設備管理方面。是否採購、使用取得許可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是否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在用特種設備是否已經辦理使用登記,並在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內;在用特種設備是否規範設定安全標識;在用特種設備是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是否完整;停用、報廢設備是否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特種設備動態信息監管系統數據是否準確並及時更新;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修理、充裝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
(3)人員管理方面。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特種設備安全作業人員是否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操作特種設備;特種設備作業現場是否採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是否熟悉應急預案並具備應急處置能力。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2月28日前)
各縣(區,含本溪高新區,下同)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重點內容、工作要求,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各縣(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轄區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2019年8月31日前)
1.企業自查自改。2019年4月30日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責任清單》(附屬檔案1)制定自查計畫,全面進行自查或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排查,對查出問題列出清單,建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台賬》(附屬檔案2),落實整改責任,逐一整改銷號,整改要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到期未完成整改、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立即依法停止使用有關設備並及時報告屬地政府和監管部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公開隱患台賬和整改落實情況,全面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隱患台賬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附屬檔案3)經企業負責人簽字後報送當地監管部門。
2.部門監督檢查。2019年8月31日前,各縣(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要建立聯動機制,通過日常監督檢查、專項監督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自查自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專項整治無死角、全覆蓋,全力消除事故隱患,並建立長效機制。“兩節”“兩會”、暑期、汛期、國慶等重點時段,各縣(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針對重點設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和重大影響事件。
3.依法查處懲戒。2019年8月31日前,對拒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使用單位要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嚴重違法行為要掛牌督辦,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集中曝光一批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案例,按照規定查封停用一批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設備,公布一批實施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企業。
(三)督導檢查階段(2019年10月31日前)
1.市、縣(區)開展“回頭看”檢查。2019年9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開展“回頭看”檢查,重點檢查使用單位自查自改是否全覆蓋,安全隱患是否得到全面整治,違法行為是否得到依法嚴肅查處,工作責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實。
2.市政府開展督查。2019年10月31日前,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或專項督查組,對各縣(區)、各部門、各行業落實專項整治情況開展明察暗訪,對專項整治不嚴不實、虛假整治、表面整治問題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鞏固深化階段(2019年12月31日前)
市、縣(區)要全面總結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績與不足,組織市場監管部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企業和專家學者,分析研判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鞏固深化全市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成果,構建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提升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整體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本溪市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副市長高巍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徐國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李菲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為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市檢驗檢測服務中心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領導小組自行撤銷。各縣(區)也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一領導和協調專項整治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
各縣(區)、有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分工協作原則,將任務分解到具體單位和部門,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層層壓實責任。各級政府要負總責,做好組織協調;行業主管部門要履行行業管理責任,督促本行業抓好貫徹落實;市場監管部門要履行專業監管責任,發揮主力軍作用,落實格線化監管要求;檢驗檢測機構要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為專項整治提供技術支撐。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依法依規開展專項整治。
(三)強化措施落實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履行安全主體責任,摒棄麻痹僥倖心理,切實對照法律法規、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排查到位、治理到位、培訓到位,切實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將此次專項整治貫穿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依法履職盡責,創新整治措施,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績效考核,務求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四)廣泛宣傳發動
各縣(區)、有關部門要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通過各種形式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的宣傳教育,普及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常識。要積極利用各類媒介,宣傳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教訓,曝光違法違規使用特種設備行為,引導社會加強輿論監督,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形成全民關注參與特種設備事故防治的濃厚氛圍。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縣(區)要加強數據統計和信息報送,客觀實際反映專項整治進展情況。2019年3月1日前,各縣(區)要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工作機構及聯繫人名單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2019年10月31日前,各縣(區)要於每月28日前向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典型案例、經驗做法、統計報表(附屬檔案4)等信息;2019年11月30日前,各縣(區)要報送全年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及統計報表。

印發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本溪市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縣、區人民政府,本鋼,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本溪市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2月25日

解讀

一、發布本方案的背景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辦〔2018〕65號)要求,根據本溪市實際,制定本溪市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依法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
安排部署全市更好地開展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貫徹落實好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進一步壓實特種設備安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管理責任、市場監管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政府的領導責任,切實解決隱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統、治理不徹底及屢查屢犯的問題,著力構建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全力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確保2019年全年及兩節、兩會、暑期、汛期、國慶等重點時段特種設備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三、專項整治範圍是什麼
全市範圍內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四、專項整治涉及哪些特種設備
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五、專項整治的重點有哪些
重點整治盛裝危險化學品的高風險特種設備;學校、幼稚園以及醫院、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旅遊景區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冶金、化工、油氣輸送等重點行業和涉氨製冷、氣瓶充裝等重點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燃氣車輛使用的車用氣瓶;起重機械、叉車等事故高發特種設備。
六、專項整治開展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各級政府落實領導責任情況,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管理責任情況,市場監管部門落實專業安全監管責任情況,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情況。
七、專項整治工作期限
從檔案印發之日起至2019年12月末。
八、對專項整治中發現問題的企業如何查處
對拒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使用單位要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嚴重違法行為要掛牌督辦,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集中曝光一批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案例,按照規定查封停用一批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設備,公布一批實施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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