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是羅馬尼亞教育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專門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羅馬尼亞未成年人保護法所確定的保護範圍,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關懷受保護的未成年人的成長,研究他們的苦衷和要求,在必要時把情況匯報給上級保護機構。中央勞動部設立中央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指導和組織全國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
- 主管單位:羅馬尼亞教育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是羅馬尼亞教育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專門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羅馬尼亞未成年人保護法所確定的保護範圍,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關懷受保護的未成年人的成長,研究他們的苦衷和要求,在必要時把情況匯報給上級保護機構。中央勞動部設立中央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指導和組織全國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是羅馬尼亞教育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專門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羅馬尼亞未成年人保護法所確定的保護範圍,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關懷受保護的未成年人的成長,研究他們的苦衷和要求,在必要時把情況匯報給上級保護機...
經柳州市委、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成立柳州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團市委。主要職責 研究制定保護措施、指導和協調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監督、檢查《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協助有關部門查處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案件及其它有關工作。
2022年6月20日,中國網路社會組織聯合會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專業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成員大會在京召開,會上選舉產生中國網路社會組織聯合會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專委會負責人。主要目標 中國網路社會組織聯合會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專業委員會將致力於團結未成年人網路保護領域社會組織、企業及相關機構,嚴格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
未成年人事務委員會是蘇聯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處理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的專門機構。1918年1月24日根據列寧簽署的人民委員會《關於未成年人委員會的命令》成立。最早由社會救濟人民委員部領導,現由教育人民委員部及其它地方機構領導。委員會的成員由蘇維埃代表、工會、共青團和其它社會組織的代表以及國民教育、職業技術教育...
關於太原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組成人員調整名單及各委員單位工作職責的通知單位工作職責 編輯 語音 (一)團市委: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負責我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規劃部署、措施制定、組織安排、協調指導,全面督促各項任務的落實和評比、表彰、總結工作。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
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四日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內容 編輯 語音 ...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成員由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青團、婦聯、工會等單位的負責人組成。委員會的主任委員由該級人民政府的負責人擔任。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本級共青團委員會,負責日常工作。第八條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職責:(一)宣傳、貫徹有關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二)監督、...
天津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2007年修訂)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2007年11月15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修訂,共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
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安徽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內容 編輯 語音 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 ...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各級共青團組織,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同級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第七條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一)執行有關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二)制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三)研究未成年人保護...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未成年人的保護,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成年公民在處理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事務時,應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條 本條例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並行使下列職權:(一)組織宣傳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關於印發<2017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是2017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關於印發《2017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單位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
是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一個公文,主要是關於調整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經省政府同意,對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後的人員名單通知如下: 主任:張道宏 副省...
八、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一條:“為未成年人提供課外培訓的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落實安全知識教育和防範措施,保障未成年人在教育培訓活動期間的人身安全。“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應當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未成年人教育培訓機構安全工作的定期檢查。”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三條:“家庭乘用車、兒童安全...
第四條 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制定未成年人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畫。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指導、協調和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未成年人保護...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相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指導、協調和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同級共產主義...
為進一步明確政府的主體職責,加強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修訂稿由原來規定“省實行未成年人保護協調聯席會議制度”,修改為“省、市、縣(區)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將委員會辦公室改設在民政部門,更加有利於各市縣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有利於委員會辦公室履行指導、協調等職能,同時加強了我省的兒童福利...
第五條省、市、縣、區、鄉、鎮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由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司法機關、社會團體的負責人和其他有關方面人士組成。政府負責人任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地區行政公署、城市街道辦事處可參照前款規定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在同級共青團機關...
第六條 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畫,相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並逐步增加。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由同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1988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2年2月14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決定》...
社會輿論要譴責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第四條 未成年人有依法自我保護的權利和自我教育的義務。第五條 堅持培養、教育、引導的原則,運用經濟、行政、教育、文化、法律等手段,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第二章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
本市相關國家機關、家庭、學校和社會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第七條 市、區人民政府對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一般保護 第一節 行政保護 第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未成年人...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未成年人的保護。第四條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一)保障未成人的合法權益;(二)尊重未成人的人格尊嚴;(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五)預防與矯治相結合。第五條 市、縣(市)、區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社會輿論要譴責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第四條 未成年人有依法自我保護的權利和自我教育的義務。第五條 堅持培養、教育、引導的原則,運用經濟、行政、教育、文化、法律等手段,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第二章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
第八條 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可以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基金,用以支持未成年人保護事業,獎勵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九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是實施家庭保護的責任者,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和義務,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
市、旗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相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提倡和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人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資助或者開展公益活動。第五條 市、旗縣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由同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在處理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事務時,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聽取其意見。第五條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由同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司法機關、社會團體等成員單位組成,主任委員由...
第六條 省、市、縣(市、區)、鄉(鎮)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由本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司法機關、社會團體的負責人和其他有關方面人士組成。政府負責人任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地區行政公署、城市街道辦事處應參照前款規定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在同級...
未成年人對於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依法提出控告和申訴的權利。第四條 未成年人應當遵紀守法,遵守社會主義道德,接受監護人的監護,接受教育,勤奮學習,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第五條 省、市、縣(市、區)、鄉(鎮)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由同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民眾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