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木里煤田位於
海北藏族自治州與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交界處的
大通河上游盆地中,橫跨海西、海北兩州,主要部分江倉河以西位於
天峻縣木里鄉,由江倉區、聚乎更區、弧山區、哆嗦貢瑪區組成,距省會西寧市約450公里,是青海省惟一的焦煤資源整裝勘查區域。礦區總體規劃範圍內現有資源儲量35.4億噸,是
青海省最大的煤礦區,其煤炭資源儲量占全省總資源儲量的8%。礦區劃分8個井田6個勘查區,建設規模810萬噸每年。預計到“十二五”末,煤炭產量可望達到2000萬噸,煤化工生產能力達到1200萬噸。
木里煤田礦區聚乎更礦區現有開採井田3家,分別為聚乎更三號井、聚乎更四號井和聚乎更五號井;江倉礦區開採井田4家,分別為江倉一號井、二號井、四號井和五號井。
存量情況
木里煤田是
祁連山賦煤帶的主要煤炭資源聚集區,其資源儲量占全省總探明資源儲量的70%以上。木里煤田聚乎更、弧山、外力哈達、熱水及默勒地區40個煤炭資源有利聚集區,面積達600.85平方公里,合計資源量1054561萬噸,其中:優(A)等資源量70891萬噸,主要分布在聚乎更-哆嗦公馬礦區的東西延伸部位,良(B)等資源量420 016萬噸,主要分布在已知礦區的外圍和深部,差(C)等資源量563 655萬噸,主要分布在預測依據不太充分的區域。
開發情況
從2003年開始,先後有8家企業進入木里煤田進行勘查開發,但由於缺乏統一規劃,木里礦區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效率不高,對生態環保重視不夠,基礎設施滯後,礦區開發建設進展緩慢。
自2006年起,青海省政府對木里礦區進行了整合,按照礦區劃分對原有開發企業進行重組,成立了天木能源、中奧能源、盛奧礦業等公司。但是,由於各企業思想不統一,溝通協調難度大,沒有能實現統一管理、統一開發。
2010年,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按照一個礦區原則上由一個主體開發的要求,科學、合理劃分礦區和井田範圍,制定礦區總體規劃和礦業權設定方案。國家發改委提出,根據國家煤業產業政策中關於“一個礦區由一個主體開發”的精神,木里礦區必須整合為一個開發主體。
2010年10月,青海省政府正式啟動木里煤田整合工作,旨在通過資源整合,推動木里礦區煤炭資源綜合利用,實現資源有效循環利用最大化。同時,通過建設煤基多聯產項目,實現青海省原料焦煤的就地轉化,直接或間接地生產冶金、化工和石化產品,最佳化資源的配置、最佳化產品結構,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打造青海省煤炭清潔利用、節能、環保、循環經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2010年11月,青海省政府組織召開專題會議,下發批覆,由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資組建了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木里礦區總體規劃範圍內唯一開發主體。
2011年1月5日,國家發改委批覆木里礦區總體規劃,明確礦區規劃發展總體布局和建設目標,同意以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為開發建設主體,為合理有序開發木里礦區煤炭資源提供了政策依據。
2011年4月,青海省政府正式啟動實施《木里礦區煤炭資源總體規劃》,明確提出“一個礦區一個開發主體”,尊重歷史,分步實施,兼顧各方利益與促進礦區長遠發展,充分照顧已有開發企業利益的原則,積極有效地開展整合工作。至此,木里煤田礦區這一青海省最大的煤礦區步入了統一規劃、統一開發和統一管理的新階段。
截止2012年2月,木里礦區有8家開發企業,涉及9個礦業權證(3個採礦證,6個探礦證),已有1個採礦權、5個探礦權完成轉讓變更,其餘的正在按程式加緊辦理之中。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的礦業權整合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通過將礦業證變更到木里煤業集團,建立母子公司管理體系,實現《木里礦區煤炭資源總體規劃》“一個礦區一個開發主體”的要求。
青海木里煤田曾因違法違規開採、過度開發造成當地草原濕地生態環境被破壞,引起輿論廣泛關注。為此,青海省政府責令涉事企業限期恢復礦山生態環境。記者日前赴實地調查發現,經過兩年多時間的環境綜合整治,木里煤田的環境面貌已大有改觀。
2014年8月以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相關地方黨委、省直屬有關部門、省州聯合督導組、木里煤田管理局和木里煤業集團及礦區各企業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青海生態文明建設的指示。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印發木里煤田綜合整治工作實施的通知》相關要求,積極開展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