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區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望城區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2023年9月27日,長沙市望城區住建局、區財政局等聯合印發《望城區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明確對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間,在望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不含工業地產、區內限價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定向開發房)且商品房買賣契約網簽時間以及契稅、維修資金繳交時間均在此時間段的購房者,按所交契稅的50%發放財政補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望城區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 屬 性:政策
  • 相 關:房地產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進一步促進望城區房地產業健康、良性循環發展,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最佳化市場發展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住宅土地競拍保證金最低比例下調至掛牌總價款的20%,簽訂土地出讓契約之日起1個月內再繳納土地總價款的30%,剩餘土地價款可在出讓成交之日起1年內實行分期繳納。(牽頭單位:區資規分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商務局)
二、分步收取房地產開發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房地產開發企業在2024年10月1日前辦理報建手續的可售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由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繳納延期至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繳納。(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財政局)
三、緩繳自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新建商業裙樓項目,在房屋竣工後建設單位自持的物業,確需緩繳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企業,可以申請先繳納不低於自持應繳總金額20%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其餘80%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在其提供等值可銷售房屋作為擔保物抵押後,可延期一年繳納。緩繳期內需動用維修資金的,應補齊物業維修資金。(牽頭單位:區住保中心;責任單位:區資規分局、區住建局)
四、最佳化資金監管。允許和支持開發企業以銀行保函形式替換等額重點監管資金轉為非重點資金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監管賬戶內留存重點資金的70%。(牽頭單位:區住建局;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五、強化項目審批服務。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不低於50%且未取得土地不動產權證時,相關職能部門可容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但在辦理預售許可證前應繳清土地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不動產權證,補齊相關行政審批手續。強化土地出讓前招商服務,推動“拿地即開工”。提升審批時效,全面實施“交房即交證”。強化出讓土地周邊教育、道路、公園等設施配套,優先納入年度政府投資計畫。(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區資規分局、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教育局)
六、加大購房補貼力度。對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間在望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不含工業地產、區內限價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定向開發房),且商品房買賣契約網簽時間以及契稅、維修資金繳交時間均在此時間段的購房者,按所交契稅的50%發放財政補貼。如享受該補貼後退房的,須退還補貼後方可辦理相關退房手續。(牽頭單位:區住建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住保中心)
七、加快推進人才購房、改善性購房支持政策。積極探索購房政策,通過租售並舉、人才購房、產業工人購房等途徑,滿足改善性購房需求,解決購房障礙。對我區高層次人才、E類骨幹人才、雙團博士人才,在區域範圍內首次購房並符合相關條件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貼;對我區海歸小鎮引進的海外人才,在區域範圍內首次購房並符合相關條件的,一次性給予博士10萬元、碩士3萬元補貼。(牽頭單位:區委人才辦;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望城經開區)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機構發放“接力貸”等助力市場購房需求的金融產品,助推房地產健康發展。將銀行機構發放開發貸、按揭貸等支持“保交樓”工作納入年度對銀行的激勵評價體系。(牽頭單位:區金融辦;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住保中心)
九、最佳化購房入學模式。凡在我區購買已建商品住房並完成商品房買賣契約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在有學位富餘的前提下,支持購房者子女可以排隊入學。最佳化城區樓盤優質教育資源配置,加大聯合教研力度,引進區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合作辦學、委託辦學,培育壯大本土潛在優質教育資源、拓展城區優質教育資源。(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資規分局、區住建局)
十、強化房地產市場行銷。持續開展促消費宜居推廣活動,支持優質房企到地州市開展宣傳推廣活動,宣傳推介望城區位優勢、區內優質樓盤,吸引各類人才來望城安家置業,持續推動望城商品房銷售。允許房地產企業在開發建設期間開展項目紅線範圍內的合理廣告宣傳,適當增加房地產企業圍牆、護欄廣告所占比例。(牽頭單位:區住建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城管局、區房協)
本措施自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有關契稅補貼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在執行期間如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政策解讀

一次性給予博士10萬元、碩士3萬元購房補貼
《措施》指出,將加大購房補貼力度。對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間在望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不含工業地產、區內限價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定向開發房),且商品房買賣契約網簽時間以及契稅、維修資金繳交時間均在此時間段的購房者,按所交契稅的50%發放財政補貼。如享受該補貼後退房的,須退還補貼後方可辦理相關退房手續。
同時,加快推進人才購房、改善性購房支持政策。積極探索購房政策,通過租售並舉、人才購房、產業工人購房等途徑,滿足改善性購房需求,解決購房障礙。對望城區高層次人才、E類骨幹人才、雙團博士人才,在區域範圍內首次購房並符合相關條件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貼;對望城區海歸小鎮引進的海外人才,在區域範圍內首次購房並符合相關條件的,一次性給予博士10萬元、碩士3萬元補貼。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機構發放“接力貸”等助力市場購房需求的金融產品,助推房地產健康發展。將銀行機構發放開發貸、按揭貸等支持“保交樓”工作納入年度對銀行的激勵評價體系。
支持購房者子女排隊入學
《措施》明確,還將最佳化購房入學模式。凡在望城區購買已建商品住房並完成商品房買賣契約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在有學位富餘的前提下,支持購房者子女排隊入學。最佳化城區樓盤優質教育資源配置,加大聯合教研力度,引進區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合作辦學、委託辦學,培育壯大本土潛在優質教育資源、拓展城區優質教育資源。
緩繳自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新建商業裙樓項目,在房屋竣工後建設單位自持的物業,確需緩繳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企業,可以申請先繳納不低於自持應繳總金額20%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其餘80%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在其提供等值可銷售房屋作為擔保物抵押後,可延期一年繳納。緩繳期內需動用維修資金的,應補齊物業維修資金。
此外,最佳化資金監管。允許和支持開發企業以銀行保函形式替換等額重點監管資金轉為非重點資金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監管賬戶內留存重點資金的70%。
強化項目審批服務。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不低於50%且未取得土地不動產權證時,相關職能部門可容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但在辦理預售許可證前應繳清土地出讓金。提升審批時效,全面實施“交房即交證”。強化出讓土地周邊教育、道路、公園等設施配套,優先納入年度政府投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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