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商務局

朔州市商務局

朔州市商務局,根據《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朔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朔發〔2009〕42號),設立朔州市商務局,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朔州市商務局
  • 成立時間:2009年
  • 辦公地址:民福東街 
  • 現任局長:張麗娜  
  • 副局長:劉文平、郝建明、郭玉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部門領導,下屬單位,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起草我市國內外貿易、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與防擴散相關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外經貿政策以及多邊、雙邊經濟合作政策,協助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牽頭承擔我市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諮詢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與涉及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協調、指導、服務全市開發區建設。
(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等;研究市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研究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類企業除外)。
(十三)負責全市對外援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貫徹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授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檔案,負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五)負責全市駐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工作;聯繫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朔機構和外國駐朔官方商務機構。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商務局要轉變商務管理職能,強化商務發展規劃、運行監測和信息發布職能,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貿易與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促進開放型經濟和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大力加強效能建設,進一步最佳化行政流程,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提高商務公共服務能力與水平。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職責分工。將市商務局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職責、酒類監督管理職責、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劃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將市商務局負責重要商品(豬肉、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做好省級突發事件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飲用水、速食麵、餅乾)等職責劃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與市促進外來投資局有關職責分工。將市商務局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有關工作職責劃至市促進外來投資局。
4、與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將市商務局的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監督管理職責劃至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協調機關各部門各單位的工作;負責機關的文電處理、應急管理、信訪、保密、目標責任制考核、政務公開、後勤管理、檔案和接待工作。
(二)市場體系建設科。
組織擬定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商促銷和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提出引導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按有關規定對拍賣、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流通行業協會。
(三)市場運行調節科。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四)對外貿易科。
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擬訂市內重點出口商品管理辦法;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承擔進出口商品配額及許可證管理有關工作;承擔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和國際貨運代理資格的備案工作;負責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在朔設立常駐機構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各進出口商會工作。
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擬訂技術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定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貫徹實施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及加工貿易管理政策;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承擔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審核工作;組織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活動;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頒發管理有關工作。
承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境外對我出口商品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商務部做好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多雙邊談判工作、爭端解決機制工作;負責與世貿組織有關的技術援助;履行在世界貿易組織中承擔的關於貿易和投資等方面的政策審議、通報、諮詢義務;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承擔產業損害調查與裁決工作;建立並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貿易救濟措施效果評估工作;指導協調市內產業安全及對進口商品的反傾銷等相關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組織我市與香港、澳門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管理和指導對台貿易,協調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與台灣授權的民間組織進行經貿談判,組織協調對台大宗商品出口,審核或核准市內企業赴香港、澳門及台灣和台商在大陸舉辦的經貿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廣告業務以及赴香港、澳門經貿團組等經貿活動;負責台商在朔設立常駐機構的有關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五)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科。
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貫徹落實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類企業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執行國家對外援助計畫;管理多雙邊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承擔相關統計工作。
貫徹執行國別(地區)經貿合作的相關政策,擬訂發展戰略;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協助市內企業獲得外國市場準入和國際認證;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推進跨國公司採購,為採購商和供應商搭建溝通平台;制定會展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管理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
(六) 商貿服務管理科。
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兼監察室主任)1名,總會計師1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核定機關工勤人員全額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藥品流通行業管理職責的分工。市商務局作為藥品流通行業的管理部門,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培訓,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藥品經營企業進行準入管理,制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監管藥品質量安全;組織查處藥品經營的違法違規行為。
市商務局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互相支持、配合,建立工作機制,在行業發展規劃、企業經營發展和信用狀況、企業市場準入基本信息和監督檢查執法信息等方面相互交流,實現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部門領導

局長:張麗娜
副局長:劉文平、郝建明、郭玉國
紀檢組長:李仁
總會計師:陳繼義
調研員:岳林、田獻軍
副調研員:計振華

下屬單位

(1)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領導組辦公室 (2)外商投資服務中心 (3)投資促進中心 (4)酒類管理辦公室
(5)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公室 (6)商務綜合執法大隊 (7)商務發展中心

單位地址

民福東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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