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促進

對外貿易促進,是指為發展對外貿易,便利對外貿易經營者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而採取的在法律法規政策實施、信息支持、市場開拓、人員培訓等方面的服務和支持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外貿易促進
  • 定義:指為發展對外貿易
  • 採取行為:信息支持、市場開拓、人員培訓
  • 我國現狀:缺乏出口渠道
我國企業對外貿易促進體系現狀分析
(一) 中小企業對外貿易的外部環境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為推進我國中小企業出口貿易的持續增長的勢頭,國家在政策支持與相關服務環境的培育上推出了一些舉措,進一步完善了我國中小企業對外貿易的環境。但仍存在一些問題。筆者於200 8 年 2 月赴浙江省和寧波市了解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問題的情況;同年 3 月又赴廣東省東莞市進行了實地調研,走訪座談了十多家民營企業,同時對廣東一些地區的中小企業進行了問卷調查。調研結果揭示的問題如下 :
1、缺乏出口渠道。 不少中小企業反映,自己僅是大外貿公司或外資貿易公司的加工廠,只知道產品出口了,卻不知去向;只知道最近價格又跌了,卻不知實情。雖然一些進出口企業有直接客戶,卻受限於只有一兩個買家,出口量多年來沒有擴展。企業眼看產品將要被淘汰,卻不知開發什麼產品以及如何銷售。這是制約企業擴大出口的最主要的障礙 。
2、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政府信息諮詢服務。 企業普遍反映,由於國家尚未建立起及時、快速、通暢的“政府—企業直通式”的政策傳輸渠道,出現了企業無法獲知政府的相關政策、政府不知曉企業當務之急的兩難局面,如一些企業直到去年才知道國家設有專門的“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3、出口業務管理政出多門,政府辦事效率不高。 一些民營企業反映,辦理商品出口,要通過外貿、稅務、海關、外匯、商檢等多道門檻,誰都有權管你,這種多重管理方式給剛“入門”的中小企業帶來沉重負擔,提高了經營成本,降低了出口業績和企業效益。此外, “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在某些政府部門依舊存在。如有的企業反映,由於政府部門間牽制扯皮,導致應退稅款遲遲不能到位。上海一家民營電氣工具廠,已累計有500萬元的應退稅款要不回來。
4、出口促進的金融手段落後。 有企業指出,目前在促進出口措施方面,財政手段較多,但政策性金融手段明顯不足。雖然擁有進出口銀行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兩家專門的出口促進機構,但其金融服務工具還比較單一,支持的規模也偏小,且對申請企業的要求和限制較多,很多民營出口企業根本享受不到其金融服務。尤其是在貸款額度和保險領域、金額方面都遠遠不能滿足企業的實際出口需要 。
5、進出口商會、行業協會未充分發揮出口促進方面的積極作用。 許多企業表示,目前各種商會、協會還僅僅停留在招會員、收會費的初級階段,並未發揮出其行業、企業聯合體的集群優勢和整合作用。很少提供有價值的信息服務和業務培訓;當企業遇到國際貿易糾紛時,也不能發揮其組織功能。如浙江民營企業反映,由於其生產的商品低價優質,在國外市場屢遭反傾銷訴訟,企業應訴的直接費用和間接成本高昂,導致企業處境艱難。反傾銷案件的特點是一家企業勝訴,整個行業受益,商會、協會本應在反傾銷應訴中充分發揮其企業代言人的聚合功能,但其常常是角色缺位。
6、企業普遍缺乏外貿經營管理人才和業務人員。 人力資源的相對短缺已經成為制約民營出口企業發展壯大的瓶頸。據上海市統計,目前民營企業的專職外貿人員僅為戶均2.8人,另有5%的企業根本沒有專業外貿人員,其業務開展的困難可見一斑。
(二)促進中小企業對外貿易的基本情況
面對中小企業對外貿易存在一些問題,促進對外貿易體系建立就顯得尤為遲緩。以往我國的對外貿易促進工作主要是由政府各級外經貿系統、貿促會(國際商會)系統以及進出口商、協會等機構在開展,國家也建立了一些政策性的金融機構作為補充,但是這些對中小企業來說並不解渴。其主要問題是,對外貿易促進工作並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而且沒有明確把中小企業作為貿易促進的主體,使促進的對象缺位。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遺憾 。
下面,簡要對相關的幾個系統情況進行分析。
1、政府外經貿系統。 過去,我國對外貿易的管理工作主要是有原外經貿部承擔,國家對中小企業的管理工作主要有原經貿委承擔。經貿委內下設中小企業司和“中國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中心”。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內外貿一體化的進程逐步加快。2003年3月,國家組建了商務部。商務部整合了原外經貿部的所有職能,並將原國家經貿委的內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及國家計委的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納入管理範圍。而對中小企業的管理職能劃入了國家發改委。為加強我國貿易促進的力度,2003年商務部成立了對外貿易發展事務局。從政府層面上看,過去對外貿易的管理更多的精力是放在了制定貿易政策和實施巨觀管理上,對與貿易促進相關的體系、政策內容、服務機制的研究和建設較少,沒有針對中小企業建立起完善的對外貿易促進體系。
2、政府貿促系統。 1952年5月,國家成立了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1986年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以國家委員會名義申請加入國際商會,經過8年多的談判和努力,1994年11月,國際商會同意中國加入國際商會並組建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中國貿促會(國際商會)在對外貿易的促進中利用自身獨特的優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的民間聯繫和交往,開拓了國際市場,貫徹了外貿市場多元化的戰略;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幫助企業走向市場,促進了外貿經營主體的多元化;加強我國製成品和高技術產品的展覽,推動了我國產業結構轉換;定期舉辦各類培訓班和講座,提高了會員企業的經營素質。
3、進出口商會。 中國進出口商會接受商務部外貿司的指導,現共有機電產品、五礦化工、紡織品、輕工工藝、食品土畜、醫藥保健品六大進出口商會。在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中,進出口商會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4、行業協會。 內外貿一體化後,現國家商務部直接聯繫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等10個綜合性行業協會,同時授權這10個協會分別管理其他200多個協會。我國的行業協會正在向民間性、服務性、自律性和國際化方向發展。
5、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2001年5月國務院正式批准組建官方出口信用機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為促進、便利中小企業投保,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一是降低投保門檻,擴大對外貿出口的保險支持面;二是針對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融資渠道不暢的問題,與銀行合作,推出了出口信用保險短期險項下的貿易融資業務;三是公司正在研究開發相對簡便的投保程式,方便中小企業實施“走出去”的需要等等。
6、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的進出口政策性金融機構是中國進出口銀行,該銀行主要以提供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和信貸擔保為主,並將短期出口信用交由商業銀行出口信用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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