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基金

有限合夥基金(Limited Partnership Fund, LPF)指根據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12條註冊為有限合夥基金的基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有限合夥基金
  • 外文名:Limited Partnership Fund
  • 簡稱:LPF    
發展歷程,

發展歷程

2020年8月,中國香港正式對外發布有限合夥基金條例,旨在吸引世界範圍股權投資基金匯聚中國香港。香港特區政府推出的有限合夥基金制度使私人基金透過有關計畫可以在港以有限責任合夥形式註冊,吸引更多私人投資基金來港成立。
2022年9月,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共同發布《關於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的十八條措施》。聯動中國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發展。推進中國香港LPF與前海QFLP試點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國香港LPF在前海設立合格投資主體,開展境內投資。支持前海風投創投機構聯動中國香港LPF開拓海外業務。
2023年1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加快建設深圳國際財富管理中心的意見》(深金監發〔2023〕1號)。支持中國香港財富管理機構拓展內地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國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管理機構,在深圳申請設立QFLP、QDIE等合格投資主體,開展跨境股權投資。支持深圳財富管理機構“走出去”發展。鼓勵深圳財富管理機構在中國香港及國際以新設機構、兼併收購、戰略入股等方式提升服務境外投資者及全球資產配置的能力,鼓勵深圳風投創投機構在中國香港設立有限合夥基金(LPF)進行融資和開拓境外業務,促進行業積極借鑑中國香港及境外先進資產管理經驗和有益業務模式。
2023年5月23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2023年廣州金融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高水平推進橫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金融開放創新。推進中國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與前海QFLP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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