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有力不待緣

佛學術語,為華嚴宗所立‘因六義’之一。系依準唯識宗‘種子六義’中之‘性決定義’而立。即諸法緣起之‘因’,具有引生果之全部力用,而不須借他緣之助力以引生果,稱為有有力不待緣。以如來藏而論:有,指如來藏之體不變;有力,則指其體不變而能隨緣顯現諸法,恰如淨鏡之顯現萬象;不待緣,乃指如來藏之體不變而能引生諸法,系以其‘因’為全有力,故不須藉助他緣之力。蓋諸法具有空、有二義,真如本體隨緣而顯現諸法,是為‘有’之義,故謂之有有力不待緣。[十地經論卷八、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華嚴五教章卷四],參閱因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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