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紹
他用晉、唐兩譯對勘梵本,並把中
印度沙門地婆訶羅在長安補譯的《入法界品》闕文補在新譯的脫漏處,使現行《華嚴經》得以完善。聖歷二年(699),新譯《華嚴經》告成,詔令法藏在洛陽佛授記寺宣講,深得武后賞識。他還參加翻譯了《密嚴經》、《
金光明最勝王經》、《大寶積經》、《顯識論》、《大乘法界無差別論》等多種經論。其生平資料,現可參見的有:崔致遠所撰的《唐大薦福寺故寺主翻經大德法藏和尚傳》;閻朝隱所制的《大唐大薦福寺故大德康藏法師之碑》,續法的《法界宗五祖略記、法藏傳》。另外,《宋高僧傳》卷五、《佛祖統記》卷二十九、卷三十九、《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二、《釋氏稽古略》卷三等也都有記載。
註疏介紹
日本 壽靈述《華嚴五教章指事》(6卷)《大正藏》卷72。
佚 名 《華嚴五教章名目》(3卷) 《大正藏》卷72。
日本 凝然述《五教章通路記》(52卷) 《大正藏》卷72。
日本 審乘撰《華嚴五教章問答抄》(15卷) 《大正藏》卷72。
日本 聖詮撰《華嚴五教章深意鈔》(10卷) 《大正藏》卷73。
日本 靈波記《華嚴五教章見聞鈔》(8卷) 《大正藏》卷73。
日本 實英撰《華嚴五教章不審》(20卷) 《大正藏》卷73。
日本 鳳潭撰《華嚴五教章匡真鈔》(10卷) 《大正藏》卷73。
日本 普寂撰《華嚴五教章衍秘鈔》(5卷) 《大正藏》卷73。
高麗 均如撰《五教章圓通鈔》(10卷)《大藏經補編》卷2。
靄亭法師著《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集解》(10卷),台灣華嚴蓮社出版。
宋·道亭著《華嚴五教章義苑疏》(十卷)
宋·觀復著《華嚴五教章析薪記》(五卷)
宋·師會之《華嚴五教章復古記》(三卷)
宋·希迪之《華嚴五教章集成記》(五卷)
後四人被稱為宋四大家,此四部論著皆可見於《卍續藏經》第103冊
這些註疏中,有的簡略,有的則比較繁瑣,近代靄亭法師所著《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集解》較為適合於初期學人。
內容介紹
解題
《華嚴五教章》一書,全稱《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另有《華嚴五教章》、《華嚴一乘教分記》、《一乘教分記》,、《華嚴教分記》、《教分記》、《華嚴一乘分教記》等名。
內容概說
本論是華嚴教義的概說書,華嚴宗的教判論著,也可說是佛教概論書。全書共分十門,其組織次第分別為:建立一乘門、教義攝益門、古今立教門、分教開宗門、乘教開合門、起教前後門、決擇其意門、施設異相門、所詮差別門、義理分齊門,主要是開釋如來海印三昧(華嚴家以此三昧為華嚴大經所依之總定)的一乘教義,並將如來一代教法分類為五教十宗,主張《華嚴經》是超越諸教的別教一乘,是諸經之王,最為殊勝。茲將其各門內容略述如次:
第一、建立一乘:敘述一乘的意義,即華嚴獨特的一乘與融合三乘於一乘的意義。賢首大師將一乘教義開為同教、別教二門。這是依《華嚴經》中所說義而建立一乘義。謂一乘不同於三乘,而《華嚴經》中所說更是超越於諸教的別教一乘。並依《法華經》所說建立同於三乘,會歸一乘的同教一乘。此門中,說明此同、別教的特點、類別,就是“建立一乘”之因由。
第二、教義攝益:敘述一乘與三乘的教義,與其攝化機宜利益的差別。
第三、古今立教:賢首大師總括古今諸賢所立不同教判,各有差別不同,因而於此門中列舉古今十家不同教判,作為其龜鏡。即:1、菩提流支依《維摩經》等,立一音教;2、誕法師依《楞伽》等經,立頓漸二教;3、光統律師立漸頓圓三教;4、大衍法師立四宗教;5、護身法師立五種教;6、耆闍法師立六宗教;7、南嶽思禪師及天台智者禪師立四種教;8、江南敏法師立二教;9、梁朝光宅寺雲法師立四乘教;10、大唐三藏玄奘法師依《解深密經》、《金光明經》及《瑜伽論》,立三種教,也就是指三法輪。
第四、分教開宗:此門主要是在展示華嚴宗的教相判釋。是依其自宗宗義,將佛陀一代聖教分別判作五教十宗。五教,即將如來所說教法分為五類:1、小乘教;2、大乘始教;3、終教;4、頓教;5、圓教。十宗則依佛陀所說的義理區別為十:1、我法俱有宗;2、法有我無宗;3、法無去來宗;4、現通假實宗;5、俗妄真實宗;6、諸法但名宗;7、一切法皆空宗;8、真德不空宗;9、相想俱絕宗;10、圓明具德宗。
第五、乘教開合:論述小、始、終、頓、圓等五教以及一乘、三乘之間相互的關係,謂五教若依根本而說,五教總為一乘,一切教法皆依一乘為根本;若依眾生根機,如來開方便門,則有五教、三乘等說,皆是於根本一乘實義中所流露。
第六、教起前後:論述如來在宣說一乘、三乘等法,在時間上有前後順序,依其類別而分則有“稱法本教”、“逐機末教”等本末二教。
第七、決擇前後意:如來所說教法類別為五,然此五教宣說時間或前或後,前後差別難知。如來之所以先後宣說此等教義,此中以十門分別其意。即:1、或有眾生於此世中,小乘根性始終定者;2、或有眾生於此世中,小乘根不定,堪進入大乘初教即便定者;3、或有眾生於此世中,於小乘及初教根不定,堪入終教即便定者;4、或有眾生於漸教中根不定,堪入頓教即便定者;5、或有眾生於此世中,頓悟機熟即便定者;6、或有眾生於此世中,三乘根性定者;7、或有眾生於此世中,三乘根不定,堪進入同教一乘者;8、或有眾生於此世中,三乘根不定,堪可進入別教一乘者。9、或有眾生於此世中,具有普賢機者;10、或有眾生於一乘別教,解行滿足已,證入果海者。
第八、施設異相:別教一乘教法與三乘教法差別難量,於此眾多差別相中,章主從說法時、說法處、說法主、聞法眾、所依定、法眷屬、位相、所行、所說法門等十門不同,以顯華嚴一乘經教與諸三乘經教間之無盡差別。
第九、明諸教所詮差別:前九門乃從一乘與三乘能詮之教而論,此中再以十門論述五教所詮之義不同。即:1、所依心識;2、明佛種性;3、行位分齊;4、修行時分;5、修行依身;6、斷惑分齊;7、二乘回心;8、佛果義相;9、攝化境界;10佛身開合。
第十、義理分齊:前九門中已明一乘與三乘等教之差別,是故此門中闡述此一乘緣起無礙法門義。此中分從四門闡明華嚴別教一乘圓融無盡的義理。即:1、三性同異義;2、緣起因門六義法;3、十玄緣起無礙法;4、六相圓融義。
所謂三性同異義者,三性是指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此三性真妄融通,一異無礙,如本章中所說:“三性一際,舉一全收,真妄互融,性無障礙。”
所謂緣起因門六義法者,謂諸法於緣起之時,一切“因”法,皆具有六義:1、空有力不待緣,是剎那滅義。2、空有力待緣,是俱有義。3、空無力待緣,是待眾緣義。4、有有力不待緣,是決定義。5、有有力待緣,是引自果義。6、有無力待緣,是恆隨轉義。此六義開合自在,或約體唯一;或約義分二,謂空、有;或約用分,則可歸納為三:有力不待緣、有力待緣、無力待緣。
所謂十玄緣起無礙法者,謂以十門顯示法界圓融、事事無礙、相即相入、無盡緣起的玄義。此十門分別從喻、法、時等方面明諸法相即相入重重無盡之義。分別為:1、同時具足相應門,2、秘密隱顯俱成門,3、一多相容不同門,4、諸藏純雜具德門,5、諸法相即自在門6、十世隔法異成門,7、因陀羅網境界門,8、唯心迴轉善成門,9、微細相容安立門,10、託事顯法生解門。
所謂六相圓融義:說明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等六相,相互圓融而不相礙。六相圓融是十玄緣起的基本,透過六相,論述法界緣起事物中的相貌與關係,以證成華嚴法界一大總門體的圓融理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