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門六義,全稱“緣起因門六義”。中國佛教華嚴宗教義之一。用以說明“法界緣起”的主要原理之一。
即將四緣中的因緣(現象的根本因)按其“體”之“有”、“空”,“用”之“有力”、“無力”,“緣(指形成現象的輔助條件, 即四緣中的其他三緣)之“有待”(需有條件)、“無待”(無需條件),分為六個方面,說明“因”在形成諸現象中的複雜融合的關係。《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四:(1)“空, 有力, 不待緣”:“因”從其剎那滅講,為“空”;能生萬有,故“有力”;不借他緣,名“不待緣”。(2)“空,有力,待緣”:“因”與果相俱互依,故從因自體講為“空”;相俱能生萬有,為“有力”;“俱故非孤,是待緣也”。(3)“空,無力,待緣”:“因”以有果方名因,無別自性故是“空”;待他緣才生萬有,故“無力”、“待緣”。(4)“有,有力,不待緣”:由“因”之善惡, 定生果之善惡, 故稱“有”;“能自不改而生果”,為“有力”;不借緣力名“不待緣”。(5)“有,有力,待緣”:同“因”生同果,故名“有”;借外緣方生,但果性同於因而不為外緣所改, 稱為“有力”、“待緣”。(6)“有, 無力, 待緣”:“因”同類隨轉, 故為“有”;待他緣而並“不能違緣”,名“無力”和“待緣”。據此論證“法界緣起”中諸種現象的相互滲透、相互反映的無盡聯繫和統一:“由‘空’、‘有’義故,有‘相即’門也;由‘有力’、‘無力’義故,有‘相入’門也;由‘有待緣’、‘無待緣’義故,有‘同體’、‘異體’門也, 由此等‘義’、‘門’, 故得毛孔容剎海事也。”現象之存在所謂相即和相入的關係,存在所謂同體(全體或一般)和異體(部分或個別)的關係,以至於一毛孔能容納大海, 就在於造成諸現象之“緣起因門”有如上六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