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商務科技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及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質量管理和應急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工商企業穩定工作。
(三)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經濟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態勢,統計發布相關信息,統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推進全縣工業園區的建設與發展。
(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推進工業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
(六)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制訂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全民創業;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改革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七)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節能、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工業經濟運行;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
(九)負責管理全縣區域內的食鹽專營工作。
(十)統籌推進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全縣信息化建設;協調全縣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
(十一)擬訂全縣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三)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方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管理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推進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及產業化工作;落實全縣國防科技工業相關的財稅優惠政策,承擔全縣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五)承擔全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和銷售許可的監督管理。
(十六)指導、協調全縣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和培訓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
(十八)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組織實施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地方性法規及規章、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十九)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二十)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二十一)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二)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成品油)流通管理的責任,監測分析重要消費品的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重要消費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三)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的進出口,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二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二十五)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六)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二十七)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二十八)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政策;依許可權辦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備案。
(二十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擬訂縣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措施,對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按程式報批。
(三十)協調管理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三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縣對港、澳、台地區貿易和經貿合作活動,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
(三十二)承擔會展業促進與管理有關工作。
(三十三)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擬訂全縣科技發展,引進國外及國內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十四)統籌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縣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統籌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
(三十五)編制縣級重大科技項目計畫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三十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三十七)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三十八)負責科學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負責實施全縣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負責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九)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和區域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四十)負責引進國外和國內智力工作。
(四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四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辦公用品採購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大事項及決定的督辦工作;承擔車輛、基建及維修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縣委和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化建設;組織起草重要檔案、報告、績效評估考核;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辦理上級機關交辦事項,負責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財務股
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並下達預算;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審計和局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指導協調外經貿企業的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工作。
行政審批服務股(綜合法規股)
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申報資料初審及辦結事項的繳費、制證(文)、蓋章、發證(文)等服務工作,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辦公;牽頭協調需送其他股室審核,或需經現場勘查、專家論證、集體研究的行政審批事項,協調督促相關股室在承諾期限內完成相關審核工作;負責本部門派駐縣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人員的動態管理;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負責本單位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下屬企業改制等工作;搞好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負責商務科技和工業信息化系統執法人員的培訓與發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法律事務和法律培訓的有關工作;承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運行監測協調股(加掛新型工業化推進股、園區辦牌子)
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及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主要預期經濟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並協調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有關新型工業化的工作進行考核、督查指導協調工業化、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縣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縣工業園經濟運行工作。
投資規劃股(節能與綜合利用股、能源運行股)
研究加速推進全縣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並提出措施;匯總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數據;參與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中長期規劃;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工作;擬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和推進新型工業化計畫,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行業規劃編制工作,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投資狀況。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措施,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承擔工業企業節能目標的考核;參與節能行動方案;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工作。
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和天然氣等主要生產運行要素的供應;實施煤電油氣應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煤炭、石油、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及行業規範,編制並實施全縣年度發用電計畫和全縣電力運行調度;承擔電力應急工作,參與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監測電力運行,發布市場信息。
信息化推進與信息安全股(原材料與裝備工業股、消費品工業股、無線電管理股,加掛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戰略及措施;編制信息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承擔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的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相關計畫及重點項目,做好信息化試點示範、標準規範化、宣傳培訓工作;協調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承擔區域內冶金、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行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規,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措施。
承擔醫藥、食品、輕工、紡織、家電等行業的管理工作;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相關產業發展的規定。
擬訂無線電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依法監耆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電磁環境測試、無線電設備檢測、技術審查、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旅無線電管制;負責全縣無線電管理基礎設備和技術設施的建設及其運行維護。
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股
研究提出促進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與分析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的運行;擬訂政策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股(市場體系建設股)
擬訂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縣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負責重要商品(肉類、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監測分析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按照有關規定對石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對繭絲綢流通進行管理;統籌全縣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負責商務領域品牌促進工作。
擬訂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制定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對接;承擔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商貿物流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
流通業發展股(電子商務股)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服務貿易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服務外包發展、指導協調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縣服務和技術進出口工作;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
擬訂推動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的相關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建設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負責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促進品牌建設和綠色流通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統籌全縣跨境和境內電子商務工作,制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套用,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負責做好電子口岸平台的建設、運行、維護管理。
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股(對外貿易股、戰略規劃與科技成果股)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服務貿易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服務外包發展、指導協調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縣服務和技術進出口工作;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
組織擬訂全縣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統計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組織協調在境內外舉辦的國際型商品展覽會等外貿促進活動的參展計畫及實施;負責全縣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擬訂全縣加工貿易、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加工貿易、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科技興貿工作;擬訂並組織促進最佳化機電產品進口結構的政策措施。
擬定全縣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擬定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承擔科技統計、科普工作,承擔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工作。
指導全縣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推進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項目,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相關領域平台和基地建設。
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和教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所屬基層黨支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