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81年02月21日發布,自1981年02月2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1981年02月21日
- 實施日期:1981年02月21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婚姻法綜合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81年02月21日發布,自1981年02月2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81年02月21日發布,自1981年02月2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規全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的請示的復函》在1981.04.13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的請示的復函》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1] 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的請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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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指出,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已於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自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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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法制委員會:山東浙江兩省人民法院向本提出關於適用婚姻法第十第十八條規定的問題,我們經過會商研究,擬具意見如下:一、關於婦女產後,小孩當即死亡,女方在分娩後,身體業已復原,男方提出離婚,經調解無效,應否準其提出的問題,我們認為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基本精神,是為了保護婦女、胎兒或...
四、最高人民法院將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抓緊起草有關司法解釋。各地人民法院在學習和適用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過程中,應當認真總結審判經驗,深入調查研究,注意蒐集典型案例,遇有法律適用問題,應及時報告我院。200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真學習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三、夫妻關係第二十三條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
建國四十年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審理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通過審判活動,運用法律手段有力地保障了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作出了應有的貢獻。現在,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已蔚然成風,團結和睦的社會主義婚姻家庭關係已居主導地位,但是,應當看到在婚姻家庭領域中還存在著一些值得重視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關於請解釋婚姻法第十九條的請示 ((51)民二丙字第240號)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現役革命軍人與家庭有通訊關係的,其配偶提出離婚,須得革命軍人的同意”。所謂有通訊關係,是否只是以男女兩方不在一地為限?男女兩方如在一地是否包括在內。對此問題,有兩種不同意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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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定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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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適用婚姻法問題的通知的請示的復函(1981.4.13)【地方審判政策】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2001.11.9、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2',006.11.6)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中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意見(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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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發給你們,請在民事審判工作和經濟審判工作中試行。在試行過程中,應注意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有何意見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院。198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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