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採取民事強制措施不得逐級變更由行為人的上級機構承擔責任的通知》在2004.07.0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採取民事強制措施不得逐級變更由行為人的上級機構承擔責任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4年07月09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7月09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採取民事強制措施不得逐級變更由行為人的上級機構承擔責任的通知》在2004.07.0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一、人民法院在執行程式中,對作為協助執行人的金融機構採取民事強制措施,應當嚴格依法決定,不得逐級變更由其上級金融機構負責。依據我院與中國人民銀行於2000年9月4日會簽下發的法發[2000]21號即《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通知》第八條的規定,執行...
人民法院根據需要,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設立執行機構,專門負責執行工作。 2. 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
17、對沒有辦事機構的公民合夥、合夥型聯營體提起的訴訟,由被告註冊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註冊登記,幾個被告又不在同一轄區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18、因契約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契約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契約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人民法院查詢被執行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時,執行人員應當出示本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並出具法院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金融機構應當立即協助辦理查詢事宜,不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查詢的情況,由經辦人簽字確認。對協助執行手續完備拒不協助查詢的,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
第三條 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通過仲裁機構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書等相關材料。人民法院裁定採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駁回申請的,應當將裁定書送達當事人,並通知仲裁機構。第四條 人民法院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擔保的,應當在提供擔保後五日內...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1995〕78號《關於被執行人系專業銀行,能否對其在人民銀行的款項採取強制措施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專業銀行是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是以其全部法人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後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由誰決定對原審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並通知其出庭等問題的復函》在2001.01.02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
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應當在審限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爭議的人民法院分別逐級報請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第十八條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長需要迴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轄權的,可以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管轄;上一級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與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同級的其他人民...
二、關於強制清算案件的管轄 2、對於公司強制清算案件的管轄應當分別從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兩個角度確定。地域管轄法院應為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即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明確、存在爭議的,由公司註冊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級別管轄應當按照公司登記機關的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領事條約中對派遣國船舶實行強制措施時保護條款的通知》在1994.01.1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領事條約中對派遣國船舶實行強制措施時保護條款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4.01.14 實施時間 1994.01.14 ...
案件承辦人在委託評估、拍賣之前應當對評估標的的權屬狀況、占有使用情況等進行必要的調查,製作財產現狀的調查筆錄,調查筆錄在委託評估時交予評估機構。評估所需的相關資料應當由當事人或相關第三人提供的,可以通知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交,當事人或第三人不予提交的,強制提取。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
(二)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 (三)醫療事故爭議已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定或判決的; (四)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託的除外); (五)非法行醫造成患者身體健康損害的; (六)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通過仲裁機構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書等相關材料。人民法院裁定採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駁回申請的,應當將裁定書送達當事人,並通知仲裁機構。第四條人民法院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擔保的,應當在提供擔保後五日內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不服計畫生育管理部門採取的扣押財物、限制人身自由等強制措施而提起的訴訟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在1997.04.0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不服計畫生育管理部門採取的扣押財物、限制人身自...
(4)對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訴,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處理,也可以交由原審人民法院審查。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寫出審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逐級上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審定。(5)人民法院受理申訴後,應當在3個月內作出決定,至遲不得超過6個月。經審查,認為有《民事...
第七十條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法律部門負責統一擬訂法律諮詢的答覆意見,並將詢問的問題和答覆意見建檔登記。答覆法律諮詢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第七十一條 銀監會負責答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其他中央國家機關,以及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金融機構提出的法律諮詢。銀監會派出機構負責答覆當地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政府...
申請人資格不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當事人予以變更。當事人申請超過法定時限或者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不調解)通知書》,說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的理由和依據,送達當事人並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七十六條 調解開始前,交通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