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女方提出離婚後就離開原籍的離婚案件管轄問題的復函》在1964.01.1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女方提出離婚後就離開原籍的離婚案件管轄問題的復函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1964.01.18
- 實施時間:1964.01.1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女方提出離婚後就離開原籍的離婚案件管轄問題的復函》在1964.01.1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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