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的通知

“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和“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是全國法院和廣大法官深入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的具體實踐和典範,是廣大法官審判藝術和司法智慧的結晶,是全國法院調解工作多年經驗和社會效果的展示。現將“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和“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予以印發,供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學習借鑑,更加重視調解工作,不斷提高調解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的通知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對象:關於印發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
  • 性質:通知
基本概述,提高調解水平的方法,

基本概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學習領會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根據形勢任務發展變化,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確立了“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實現了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原則的與時俱進。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全國法院調解工作經驗交流會,總結交流了幾十年來人民法院調解工作的經驗,研究部署了下一階段人民法院調解工作,為新形勢下人民法院調解工作指明了方向。201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對全國法院調解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促工作。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中,不斷增強調解意識,著力提升調解能力,積極創新調解機制,努力提高調解工作水平,充分發揮調解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積極作用,取得了顯著成績,湧現了大量優秀調解案例。
2011年,王勝俊院長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全國法院優秀調解等案例的選編工作,以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充分發揮優秀調解案例的示範作用,為全國各級法院審判工作提供參考,進一步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遵照王勝俊院長重要批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於2011年5月正式啟動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評選工作。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專門成立了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評選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擔任評選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萬鄂湘、江必新、蘇澤林、奚曉明、南英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澤民擔任評選委員會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擔任評選委員會委員。評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201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發通知,要求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包括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成立調解案例評選工作小組,認真推薦本轄區法院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底兩年期間內調解結案並已履行完畢的優秀調解案例候選案例。截止到2011年7月底,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包括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層層推薦421件精心挑選的調解案例。其中,民事調解案例351件(含執行和解案例5件),刑事自訴和解案例、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案例42件,行政協調案例24件,國家賠償協調案例4件。評選委員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根據評選規程、評分標準,經過初評和複評程式,最終評選出了100件“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並從中評選出“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根據各高級人民法院推薦候選案例的工作情況及入選優秀調解案例的數量,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等五家單位獲得組織獎。
“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和“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是全國法院和廣大法官深入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的具體實踐和典範,是廣大法官審判藝術和司法智慧的結晶,是全國法院調解工作多年經驗和社會效果的展示。現將“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和“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予以印發,供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學習借鑑,更加重視調解工作,不斷提高調解水平。

提高調解水平的方法

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學習,充分發揮優秀調解案例的示範作用。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認識學習借鑑“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和“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的重要意義,把學習活動作為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任務,認真組織,開展好學習活動。各高級人民法院要把學習借鑑“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和“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列入本轄區三級法院年度培訓計畫,採取集體學習討論、法官自學、撰寫體會文章、開設專題講座等多種方式,突出學習重點,注重學習效果,切實把優秀調解案例的成功經驗和調解藝術轉化為廣大法官的調解工作能力,積極推動法院調解工作水平上新台階。
二要緊密聯繫實際,務求實效。要緊密聯繫人民法院工作實際,教育引導廣大法官對照優秀調解案例,認真查找差距,進一步深化對“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的理解與把握,堅持調解優先,做到調判結合,增強調解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進一步深化對調解“自願、合法”原則的理解和把握,切實尊重當事人的意願,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權益,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深化對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的理解和把握,努力做到互利共贏,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進一步深化對調解方法和技巧的理解和把握,切實提高廣大法官的調解能力,努力夯實調解工作基礎。
三要全面結合當前法院學習教育活動,實現司法能力全面提高。要把學習活動與當前人民法院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再學習再教育活動、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緊密結合,與開展創先爭優、“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和司法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有機結合,進一步堅定司法信念,規範司法行為,改進司法作風,全面提高司法能力,積極回應人民民眾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