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審理和執行被風險處置證券公司相關案件的通知》在2009.05.2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審理和執行被風險處置證券公司相關案件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9年05月26日
- 實施時間:2009年05月26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審理和執行被風險處置證券公司相關案件的通知》在2009.05.2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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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金融犯罪案件,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而且涉及很多金融方面的專業知識。各級法院要重視對刑事法官的業務學習和培訓,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等靈活多樣的形式,組織刑事審判人員認真學習銀行法、證券法、票據法、保險法等金融法律和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當前,因受國際金融危機和世界經濟衰退影響,公司經營困難引發的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大幅度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置股改剝離不良資產案件適用相關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的通知》是人民法院於2014年1月發布的條例。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置股改剝離不良資產案件適用相關...
當事人選擇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立案。案件審理過程中應當著重調解。第四條人民法院審理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案件,應當依託信息化技術手段開展立案登記、訴訟文書送達、公告和通知、權利登記、執行款項發放等工作,便利當事...
為正確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規範證券市場民事行為,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
因此,對證券市場主體為被執行人的案件,要區別處理:當證券公司為被執行人時,人民法院可以凍結、扣劃該證券公司開設的自有資金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但不得凍結、扣劃該證券公司開設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戶中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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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執行涉外民商事案件審查程式,切實保護各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各級人民法院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及其批准的高級人民法院有關案件管轄的規定,對訴至法院的涉外民商事案件認真進行審查。對屬於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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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期貨糾紛案件的管轄問題。 會議認為,這類案件專業性較強,審理難度大,因此,一般應由被告所在地或期貨交易所、經紀公司及領取營業執照的期貨經紀公司的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案件比較集中且審判人員素質較高的地方,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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