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對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具體程式問題的答覆》在1991.08.1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對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具體程式問題的答覆
- 頒布時間:1991年08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8月19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對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具體程式問題的答覆》在1991.08.1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粵法行(1991)33號《關於檢察院對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具體程式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和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對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
一是確立了檢察監督四項原則,即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公開、公平、公正;合法性審查以及監督與支持人民法院和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等四項原則。二是明確了當事人可以申請監督的具體情形和時限要求,確保“入口暢通”;同時明確了檢察機關“同級為主,上級補充”的受理模式,保障當事人的申請監督權利。三是規定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維持 原裁判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人民檢察院再次提出抗訴應否 受理問題的批覆 (1995年10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檢察院對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具體程式問題請 示的答覆 (1992年1年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對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具體程式問題的復函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對土地爭議的處理決定生效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應以民事侵權向法院起訴的批覆 (1991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對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具體程式問題的復函 (1991年8月19日 法(行)函[1991] 91號)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訴分工問題的通知 (1991年8月...
第八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的,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部門受理。當事人認為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存在違法行為或者執行活動存在違法情形,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的,由審理、執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是2015年4月27日10時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李廣宇在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布廳發布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做出的解讀和通報 [1] 。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了保障當事人申請再審權利,規範審判監督程式,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2007年10月28日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結合審判實踐,對審判監督程式中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 [1] 規定 編輯 語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為促進人民法院依法執行,規範人民檢察院民事執行法律監督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
依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審判監督程式抗訴工作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暫行規定》第三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受理的案件,立案後,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通知當事人。
人民檢察院受理的這類案件應當按照刑事訴訟法第83、84條的規定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不應作為立案監督案件辦理。2.立案監督與偵查監督有何區別?答:立案監督和偵查監督都是檢察機關刑事訴訟法律監督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立案監督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的立案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的監督;偵查監督是人民檢察院對...
沈副院長的講話分析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審判監督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部署了各級人民法院在審判監督工作方面要突出抓好的幾項工作。講話全面闡述了審監改革的有關問題和新時期審判監督工作應注意把握的幾個重要關係,即糾正錯誤裁判與維護生效裁判穩定性、權威...
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理和發布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應當對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第十條 【辯論原則】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有權進行辯論。第十一條 【法律監督原則】人民檢察院有權對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第二章 受案...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行政機關對業已進入訴訟程式的行政行為作出的複議決定應如何處理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89.10.10由最高法院行政審判庭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行政機關對業已進入訴訟程式的行政行為作出的複議決定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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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理和發布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應當對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第十條 【辯論原則】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有權進行辯論。第十一條 【法律監督原則】人民檢察院有權對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第二章 受案範圍...
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分別對逮捕、死刑二審、減刑假釋法律監督、刑事申訴、國家賠償等案件辦理程式予以具體化。(二)完善司法標準規範。檢察機關堅持以標準化促進規範化,統一司法尺度,規範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公安部研究制定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就辦理行賄、瀆職、危害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