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視為無罪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在2000.03.08由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視為無罪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
- 頒布時間:2000年03月08日
- 實施時間:2000年03月08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視為無罪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在2000.03.08由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視為無罪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在2000.03.08由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視為無罪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視為無罪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2000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但未採取逮捕措施不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2000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違法查封且未盡保管義務造成損害人民法院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2002年3月7...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對不構成犯罪下的不起訴決定作出批覆,認定該不起訴決定視為無罪,如有羈押,構成國家賠償。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視為無罪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覆》(1999)賠他字第31號: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應...
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國家賠償工作辦公室統一辦理檢察機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刑事賠償案件、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決定提出重新審查意見的案件,以及對人民法院行政賠償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內部分工,協助國家賠償工作辦公室依法辦理國家賠償案件。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國家賠償工作應當堅持依法、公正...
為正確適用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結合國家賠償工作實際,2011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37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案件案由的規定》。該《規定》共14條,自2012年2月15日起施行。法案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案件案由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案件案由的...
(五)人民法院決定按撤訴處理後超過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未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六)人民法院準許刑事自訴案件自訴人撤訴的,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對刑事自訴案件按撤訴處理的。賠償義務機關有證據證明尚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且經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查屬實的,應當決定駁回賠償請求人的賠償申請。第三條 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
( 3)公安機關受理刑事賠償複議時,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決定。對複議決定有異議,賠償請求人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複議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4)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決定,發現違反本法規定的,應當向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意見,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應當在兩個月內重新審查並依法作出決定。”按照第三十條的規定,對賠償委員會決定有三種法定的監督渠道:一是賠償請求人和賠償...
賠償義務機關決定不予賠償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賠償請求人,並說明不予賠償的理由。第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的方式、項目、數額有異議的,或者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決定的,賠償...
第一條 賠償請求人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應當遞交賠償申請書一式四份。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口頭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填寫《申請賠償登記表》,由賠償請求人簽名或者蓋章。第二條 賠償請求人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應當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明材料:...
(四)不起訴決定書;(五)人民檢察院予以糾正的複查決定書;(六)公安機關撤銷案件後予以釋放的證明書;(七)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書、裁定書;(八)對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中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死亡,作出處理決定的文書...
第七條 賠償請求人對行使偵查、檢察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作出的決定不服,經向其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機關的複議決定仍不服,依照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申請,收到申請的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其申請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予立案:(一)有複議機關...
辦理機關可依此告知賠償請求人向共同賠償義務機關中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三、一審人民法院判決有罪,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後,一審人民法院改判無罪,或者發回重審的,一審人民法院在重新審理期間退回人民檢察...
(五)符合法定的請求期間,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未能在法定期間行使請求權或者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決定延長期間的除外;(六)賠償義務機關是偵查、檢察、監獄管理機關的,作出賠償決定後或者逾期未作賠償決定,賠償請求人申請複議,經複議仍不服或者複議機關逾期未作複議決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作出賠償決定...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人民法院報 具體規定 根據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國家賠償法),結合國家賠償工作實際,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以下簡稱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的程式作如下規定:第一條 賠償請求人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應當遞交賠償申請書一...
(一)人民檢察院撤銷拘留決定書、撤銷逮捕決定書、撤銷案件決定書、不起訴決定書、複查糾正決定書等法律文書,或者公安機關撤銷案件予以釋放的證明書、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書等法律文書;(二)對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中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以及違法...
朱紅蔚不服,於2011年8月2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郵寄申請複議書,最高人民檢察院逾期未作出複議決定。朱紅蔚遂向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認為:本案應適用修正的國家賠償法;朱紅蔚實際羈押時間為875天,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計算為873天有誤,應予糾正;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變更...
第七條 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決定的賠償案件的立案工作由賠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 第八條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受理的賠償案件的立案範圍: (一)因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解除刑事拘留或者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或者偵查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是對錯誤逮捕確認的批覆(2003.1.28)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被錯誤逮捕宣告無罪後有關財產賠償義務機關認定問題的批覆(2003.2.2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2004.8.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刑事賠償義務...
如果沒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賠償決定,或者當事人對作出的賠償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上一級國家機關提出複議。如果對複議結果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的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請求,這樣從程式上保障了賠償請求人的救濟權利。二是對賠償程式方面的一些操作程式進行了完善。明確舉證責任 第二,這次國家賠償法明確了賠償請求人和...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是對錯誤逮捕確認的批覆(506)(2003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被錯誤逮捕宣告無罪後有關財產賠償義務機關認定問題的批覆(507)(2003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刑事賠償義務機關確定問題的通知(507)(2005年7月5日)(三)行政賠償 ...
“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規定應當給予國家賠償的,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一審判決有罪二審發回重審一審退補後公訴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覆 (1999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一審宣告無罪提起公訴的檢察機關應當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批覆 (1998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撤銷案件承擔錯誤拘留國家賠償責任的...
經協商達成和解協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根據和解協定作出賠償決定,賠償請求人不得就該賠償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向上一級司法機關申請複議或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但是,有證據證明和解協定違反了自願和合法的原則的除外。第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前,賠償請求人撤回賠償申請的...
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基本人權,也是聯合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標準之一。1996年3月第一次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2條明確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雖然該規定中沒有出現“推定”或“假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正文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為正確理解和適用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本解釋。
(二)市人民檢察院為複議機關,逾期不作複議決定或者賠償請求人不服複議決定,在法定期限內向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的; (三)賠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提出申訴的; (四)高級人民法院本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 第三條 賠償請求人向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霍婁中、霍一米申請寶雞縣人民檢察院賠償案的復函》在1998.11.1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98]法賠字07號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一、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第二項、第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作出逮捕...
8月7日,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檢委會,經研究決定對劉志連作存疑不起訴處理;當日,市檢察院對劉志連宣布不起訴決定,並將其當場釋放。因該案屬於應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一審的案件,涉縣檢察院依法撤訴後移交邯鄲市人民檢察院。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經過認真研究,仍認為達不到“兩高三部”《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