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有關刑事案件與經濟糾紛案件交叉時如何處理問題的函》在1991.12.11由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有關刑事案件與經濟糾紛案件交叉時如何處理問題的函
- 頒布時間:1991年12月11日
- 實施時間:1991年12月11日
- 頒布單位: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有關刑事案件與經濟糾紛案件交叉時如何處理問題的函》在1991.12.11由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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