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案例指導與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案例指導與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案例指導與參考》是2019年12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與參考叢書編選組。

基本介紹

  • 書名: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案例指導與參考
  •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與參考叢書編選組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12月
  • 頁數:410 頁
  • 定價:9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092743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案例指導制度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司法制度。自建立以來,案例指導制度發展迅速,在統一裁判標準、提高審判質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充分發揮案例指導作用促進法律統一正確實施》中指出:“及時將最欠您蘭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指導案例匯聚堡促船成冊,不斷總結案例指導工作經驗,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加強和規範案例指導工作要求的具體措施,必將有力推動案例指導制度的發展完善。”基於此,我們編輯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與參考叢書》,將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指導性案例分類彙編成冊,並收錄近六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中國審判指導叢書》中公布的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典型案例,為廣大法官審理類似案件提供指導與參考,使公眾從案例中直觀領悟法律的原則和精神,發揮司法的指導引領作用。

圖書目錄

刑事
一、污染環境罪
1.重慶雲光化工有限公司等污染環境案
專業化工危險廢物處理企業將污染物交給不具備資質的人處理導致環境嚴重污染的,構成污染環境罪
2.劉祖清污染環境案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後果嚴重的構成污染環境罪
3.田建國、厲恩國污染環境案
違反國家規匪凝付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後果特別嚴重的,構成污染環境罪
4.浙江匯德隆染化有限公司等污染環境捉腿案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後果特別嚴重的,構成污染環境罪
5.王秋為等污染環境案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求囑乎坑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後果特別嚴重的,構成污染環境罪
6.湖州市工業和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祝民囑戒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婚灶祖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後果特別嚴重的,構成污染環境罪
7.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構成污染環境罪
8.白家林、吳淑琴污染環境案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器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構成污染環境罪
9.浙江金帆達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污染環境案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10.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沙坡頭區人民檢察院訴寧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興中污染環境案
人民法院審理企業偷排污染物案件時,應同時對非法排污企業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污染行為的直接負責人加以懲處
11.十堰市馳邁工貿有限公司、古文秀污染環境案
對非法排放重金屬污染物嚴重超標的單位,以環境污染罪論處並追究生產管理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12.被告單位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被告人王占榮等污染環境案
生產公司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明知相關人員無廢酸處置資質,仍然交由其處置並由明知是化工廢液的運輸人員偷排,導致嚴重污染環境後果的,共同構成污染環境罪
……
民事
行政
11.十堰市馳邁工貿有限公司、古文秀污染環境案
對非法排放重金屬污染物嚴重超標的單位,以環境污染罪論處並追究生產管理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12.被告單位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被告人王占榮等污染環境案
生產公司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明知相關人員無廢酸處置資質,仍然交由其處置並由明知是化工廢液的運輸人員偷排,導致嚴重污染環境後果的,共同構成污染環境罪
……
民事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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