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切實執行《關於統一報送死刑備案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切實執行《關於統一報送死刑備案材料的通知》的通知在1985.06.0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切實執行《關於統一報送死刑備案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1985.06.08
  • 實施時間:1985.06.0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鐵路運輸高級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4月9日《關於統一報送死刑備案材料的通知》下發以後,大多數高級人民法院能夠按照《通知》的要求,將死刑備案材料及時報送本院。但是,有的高級人民法院沒有按照《通知》的規定報送或者報送的材料不全。為了確保全國死刑備案材料的案整,改進此項工作,特請各高級人民法院:
一、切實按照本院1984年4月9日法刑字第1號《通知》的規定,及時報送死刑備案材料。
二、對報送死刑備案材料工作進行一次檢查,過去沒有報送的或者報送不全的,應予補報。
三、死刑罪犯執行後,要按規定及時報送備案材料,不要久拖不報;報送的材料要齊全、完整,不要缺漏零亂。
特此通知
司法檔案(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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