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負責對全國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和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工作的指導。

承辦應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案件;
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批捕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
指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審查批捕工作;
研究審查批捕業務規範化建設,制定有關規定。
下設辦公室、偵查監督處、審查逮捕一處、審查逮捕二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