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其下轄的一個司局單位,正廳級。

2019年1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了內設機構改革設定方案,撤銷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
  • 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 職能:研究審查批捕業務規範化建設等
  • 級別:正廳級
職能,領導,

職能

負責對全國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和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工作的指導;承辦應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案件;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批捕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指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審查批捕工作;研究審查批捕業務規範化建設,制定有關規定。下設辦公室、偵查監督處、審查逮捕一處、審查逮捕二處。

領導

廳長:黃河
副廳長:元明 曲新久(掛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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