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計算期法

計算期統一法包括方案重複法和最短計算期法。

最短計算期法又稱最短壽命期法,是指在將所有方案的淨現值均還原為等額年回收額的基礎上,再按照最短的計算期來計算出相應淨現值,進而根據調整後的淨現值指標進行多方案比較決策的一種方法。

在這種方法下,具有最短計算期的方案,其調整後的淨現值與調整前的淨現值是一樣的。最短計算期法下,計算期最短方案的調整淨現值等於原淨現值方案重複法下,如果計算期最長的方案不重複的話,計算期最長方案的調整淨現值等於原淨現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短計算期法
  • 外文名:Method to calculate the shortest period
  • 性質:經濟學名詞
  • 適用:企業
最短計算期法的計算
1、計算期最短的方案調整後的淨現值NPV=該方案本身的淨現值NPV
2、其他方案調整後的淨現值NPV=年等額回收額×(P/A,ic ,n),其中n是指最短計算期。
例:某企業計畫投資建設一條新生產線,現有A、B兩個方案可供選擇。A方案的項目計算期為10年,淨現值65萬元。B方案的項目計算期15年,淨現值75萬元。該企業基準折現率為10%。
要求:採用最短計算期法作出最終的投資決策。
A、B方案的最短計算期為10年,A方案的調整後淨現值65萬元;B方案的調整後淨現值=75/(P/A,10%,15)×(P/A,10%,10)=75/7.6061×6.1446=60.59萬元。
該企業應選擇A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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