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衛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

曹衛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

曹衛平,男,1957年4月出生,籍貫山西榆社。鄭州大學政治系政治專業畢業,學士。曾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17年11月30日,曹衛平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曹衛平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西榆社
  • 出生日期:1957年4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去職務,一審判決,

人物履歷

1999.10~2002.07,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
曹衛平曹衛平
2002.07~2005.05,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副廳級);
2005.05~2010.07,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2010.07~2011.06,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1.06~2016.03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2月,經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曹衛平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6年3月,免去曹衛平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一審判決

2017年11月30日由安陽市殷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曹衛平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總計210.7249萬元,構成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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