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改造投資管理體制

更新改造投資管理體制指是國家組織更新改造投資分配,處理有關方面的分配關係,劃分中央各部門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國家和企業之間管理更新改造投資職責和許可權,實行更新改造投資管理和監督的基本管理制度。它是我國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體制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更新改造投資管理體制主要包括投資決策管理體制、投資計畫管理體制、投資資金管理體制等。

我國更新改造投資管理體制是與經濟管理體制、計畫管理體制相適應,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而建立的。投資管理的統一領導,主要表現在方針、政策、法令制度的統一,更新改造投資計畫、信貸計畫和信貸資金的平衡調度的統一。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劃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級管理。在統一政策和計畫的前提下,賦予部門和地方一定的管理權力,如對投資管理的制度辦法,可因地制宜地作一些補充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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