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區應急管理局

曲靖市麒麟區應急管理局

曲靖市麒麟區應急管理局,是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麒麟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區紫雲北路100號
  • 所屬部門: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曲靖市麒麟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減災規劃,組織實施上級部門規範性檔案、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全區應急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組織協調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級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籌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等應急救援隊伍,負責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各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督促落實,協調指導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統籌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區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根據區人民政府的授權,依法牽頭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協助調查處理較大以上事故。組織協調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按照上級黨委、政府要求部署,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曲靖市麒麟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市應急管理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曲靖市麒麟區自然資源局、曲靖市麒麟區水務局、曲靖市麒麟區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曲靖市麒麟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相關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區級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減災規劃,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曲靖市麒麟區自然資源局、曲靖市麒麟區水務局、曲靖市麒麟區林業和草原局、曲靖市麒麟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曲靖市麒麟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和災情報告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曲靖市麒麟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旱災害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落實曲靖市麒麟區應急指揮機構以及曲靖市麒麟區水務局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曲靖市麒麟區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5)曲靖市麒麟區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和集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6)必要時,曲靖市麒麟區自然資源局、曲靖市麒麟區水務局、曲靖市麒麟區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曲靖市麒麟區應急管理局,以曲靖市麒麟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曲靖市麒麟區發展和改革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曲靖市麒麟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曲靖市麒麟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制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曲靖市麒麟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曲靖市麒麟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曲靖市麒麟區應急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和政治部。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保密、信訪、檔案、財務、部門預決算、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和機關日常運轉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特種崗位專業人員資質的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和機制,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區級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區級應對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協調地震災害等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地質災害防治有關工作,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督促落實,協調指導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三)救災與物資保障科。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組織編制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
(四)綜合協調與風險監測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協調全區性的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六)非煤礦山監督管理科。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指導監督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七)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負責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組織應急管理系統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工作。
政治部。負責局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黨建黨群、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建設、幹部人事、組織宣傳、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和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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