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融資

智慧財產權的融資行為包括:質押貸款、知產引資、技術入股、融資租賃等。

智慧財產權的融資行為包括:質押貸款、知產引資、技術入股、融資租賃等。
質押貸款:是指企業或個人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後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融資。
知產引資:指現有也指企業通過智慧財產權吸引合作第三方投資,企業通過出讓股權換取第三方資金,共同獲利。
技術入股:是指擁有專利技術/專有技術的企業或者個人,通過智慧財產權的價值評估後,與擁有資金的第三方機構合作成立新公司的一種方式,使得擁有專利技術/專有技術的企業或者個人獲得企業股權;也指企業股東或者法人將自主擁有的專利/專有技術,通過智慧財產權的價值評估後,轉讓到企業,從而增加其持有的股權。
智慧財產權融資租賃:與傳統行業中的設備融資租賃具有類似性,在租賃期間,承租方獲得智慧財產權的除所有權外的全部權利,包括各類使用權和排他的訴訟權。租賃期滿,若智慧財產權尚未超出其有效期,根據承租方與出租方的契約約定,確定智慧財產權所有權的歸屬。智慧財產權的融資租賃在中國大陸區域屬於尚未開拓的全新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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