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

為加強各有關部門在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領域的溝通與協作,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商標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管理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等部門召開的年度聯席會議。本會議紀要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05年10月24日頒布,頒布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
  • 舉辦方國家知識產權局
  • 日期:2005年10月24日
  • 內容: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
通知,具體內容,意見和措施,總結,

通知

關於印發《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及公平交易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管理司、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2005年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紀要》的通知

具體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各智慧財產權示範城市創建市、試點城市知識產權局:
現將《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及公平交易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管理司、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2005年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紀要》(以下簡稱《紀要》)印發給你們,請根據會議精神並結合本地執法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強與公安、工商、著作權等部門及司法機關的溝通與協作,充分發揮有關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職能,認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不斷推動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協作,大力加強執法能力建設,並將落實《紀要》的情況與問題報我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二ОО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及公平交易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管理司、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2005年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紀要
為進一步加強各有關部門在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領域的溝通與協作,2005年7月15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商標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管理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等6部門在京召開了2005年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會議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承辦並主持。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以及有關業務處的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此外,國務院法制辦教科文衛司、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和國家著作權局著作權管理司應邀派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會上,各成員單位分別通報了2003年以來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工作的開展情況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要點,研究討論了當前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的特點、打擊對策以及如何進一步加強執法協作等問題。
會議認為,今年來,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整體工作部署,認真開展了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當前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形勢依然嚴峻,市場上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還大量存在,其表現形式也在不斷翻新並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假冒、侵權商品還大量地充斥市場,部分地區和領域的侵權行為還十分嚴重。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對此,各部門不但要在思想上重視、行動上積極,而且還要在工作上加強溝通與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執法效果。幾年來的實踐表明,聯席會議制度在促進各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執法協作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如,幾次聯席會議召開以來,各成員單位認真貫徹會議紀要精神,並分別將會議紀要印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對應下級單位,既解決了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強化了對地方執法工作的指導,又有效地推動了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此次會議,對成員單位做了調整,確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為成員單位,使聯席會議機制更加完善,這對於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部門和刑事執法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共同研究解決在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加大執法力度,具有重要意義。與會各部門表示,今後,要繼續發揮聯席會議制度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加強部門之間特別是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之間的交流與協作,相互支持,共商打擊侵發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大計,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執法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
會上,與會各單位還就如何進一步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作與配合等問題進行了研究並提出以下

意見和措施

1、各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流,及時通報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開展情況以及重大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的查處情況,並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加以研究、提出解決的措施。聯席會議在每年召開一次的基礎上,可以根據需要臨時召開,對有關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及時解決。
2、鑒於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案件的複雜性,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可考慮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定性問題的研究、會診機制,協調各方意見,以保證有關執法機關執法的統一性。
3、加強在執法培訓方面的合作,通過舉辦培訓班交叉授課、共同舉辦典型案例分析會議等多種形式,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增加對相互領域業務知識的了解,提高辦案與執法協作水平。
4、各成員單位要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動地方各部門之間加強往來,鼓勵地方各部門之間建立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及聯絡員制度,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溝通便捷、相互支持、控制有力的打擊、預防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綜合執法的效能。
5、針對當前案件移送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有關案件移送制度並積極推動新制度的出台,嚴肅案件移送的政策界限、工作程式的組織紀律。行政執法機關在查辦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過程中,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應依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司法機關移送,堅決杜絕以罰代刑現象的發生。

總結

會議議定,增加國家著作權局著作權管理司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並由國家著作權局著作權管理司承辦下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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