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鎮人民政府

景谷鎮人民政府

景谷鎮人民政府,負責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谷鎮人民政府
  • 辦公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景谷鎮老街路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2.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4.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5.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6.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楊智雄(鎮黨委書記):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兼任鎮黨校校長。領導鎮人大工作。主抓茶葉產業。
李 瑋(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主持鎮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教育工作。主抓林業產業。
羅宗明(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協助黨委書記工作。負責黨建、組織、集體經濟發展、人事、財政、宣傳思想、民宗、統戰、機構編制管理、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員教育管理、政協、工會、共青團、婦聯、婦女兒童、老乾、關心下一代、科協、深化改革等工作,兼任鎮黨校常務副校長。主抓脫貧成果鞏固、鄉村振興、脫貧攻堅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幫扶工作。專抓綜治維穩,負責平安建設、信訪、法制、禁毒、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等工作。分管鎮鄉村振興辦、鎮綜治辦、鎮財政所。聯繫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隊、信用社、老體協。
陳 默(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主持鎮人大主席團全面工作。主抓烤菸產業,牽頭協調高速公路建設、集鎮管理,聯繫煙辦、煙站、九邦勞務合作聯社。
彭強敏(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協助黨委書記工作。協助黨委副書記抓黨建、集體經濟發展、組織、人事、統戰、僑務外事、機構編制管理、學習教育活動、組織活動場所建設、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員教育管理等工作。
彭曉強(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協助黨委書記、鎮長工作。協助黨委副書記抓宣傳思想、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保密、統計、固定資產投資、政務服務、機關後勤服務、檔案、發展改革、工業信息化、教育、招商引資、營商環境、意識形態、網路輿情、網信、黨史學習教育、文體廣電旅遊等工作。分管鎮黨政辦、鎮經濟發展辦、鎮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聯繫中學、國小、幼稚園、商會、郵政、電信、移動。
劉 良(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協助黨委書記、鎮長工作。分管林業、交通、住建、規劃、環保、消防、安全生產、“兩違”整治、自然資源等工作。主抓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林產業發展、國土空間規劃。分管鎮生態環保和村鎮建設服務中心、鎮林業服務中心、鎮國有林管護站、鎮交通和安全生產服務中心。聯繫供電所、自然資源管理所、中小企業。
周 游(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協助黨委書記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督查、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朱庭峰(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協助黨委書記、鎮長工作。分管武裝、農業(科技、畜牧、水務、農機)、防汛抗旱、人居環境整治、農村宅基地審批、氣象、退役軍人事務管理等工作。主抓豹子洞水庫建設、糧食、畜牧、茶葉、水產養殖業、農業產業化、綠色食品品牌化。分管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鎮退役軍人服務站。聯繫景谷河水庫管理所。
孔廣龍(景谷派出所所長、副鎮長):協助黨委書記、鎮長工作。配合黨委副書記抓綜治維穩。
羅宗艷(副鎮長):協助黨委書記、鎮長工作。
李仕林(副鎮長):協助黨委書記、鎮長工作。分管民政、社會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勞動保障、愛國衛生、地震、計生、殘聯、衛生、防艾、市場監管、食品藥品安全、移民等工作。分管鎮社會事務辦、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聯繫衛生院、市場監管所。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承擔機關日常工作的運轉協調,具體
履行機關日常黨務、政務、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史志、編纂、統戰、民族宗教、外事僑務、文秘、辦文辦會、督查督辦、保密、檔案、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政務服務、電子政務、機關事務、後勤保障等職責,負責人大、政協、人民武裝和“景谷鎮為民服務中心”的日常工作;承擔轄區內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紀檢監察職責,負責組織、協調、聯絡和服務黨組織、黨員民眾工作,加強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開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黨代會、黨組織換屆選舉、村級幹部及村級後備幹部的管理培養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組織、機構編制、老幹部、大學生村官管理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
(二)經濟發展辦公室。承擔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管理、村鎮規劃建設、農危房改造、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農業農村、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救災救濟、林業和草原利用及保護、水利建設與管理、投資促進、交通運輸、工信科技、通信、電力、統計、能源開發和管理、糧食和物資儲備、搬遷安置等職責。
(三)社會事務辦公室。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
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擁軍優屬、食品藥品安全、衛生健康、計畫生育、市場監管、醫療保障、教育體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科協、殘聯、商會、紅十字會、防震減災、氣象、社區管理等職責。
(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承擔法治建設、平安建
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訪、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預防處置、民眾工作及民眾來信來訪等職責。
(五)鄉村振興辦。

所屬事業單位

(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二)林業服務中心(加掛景谷鎮國有林管護站牌子)。
(三)生態環保和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四)交通和安全生產服務中心。
(五)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加掛景谷鎮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
(六)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
(七)財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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