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行政執法持證上崗制度實施辦法是在景德鎮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行政執法持證上崗制度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江西省景德鎮市
- 施行日期:2002年6月1日
- 發布日期:2002-06-30
- 生效日期:2002-05-17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景德鎮市行政執法持證上崗制度實施辦法是在景德鎮市施行的辦法。
景德鎮市行政執法持證上崗制度實施辦法是在景德鎮市施行的辦法。檔案來源景德鎮市行政執法持證上崗制度實施辦法二OO二年五月十七日第一條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確認行政執法資格,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保障和監督行政執法部門和行...
江西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為了加強對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執法監督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制定本辦法。名稱 省人民政府令第83號 《江西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已經1998年8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 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景德鎮市行政執法調查取證與審查決定分離制度實施辦法二OO二年一月二十三日第一條為了規範行政處罰程式,正確實施行政處罰,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含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和依法受委託的組織)及其行政執法人...
景德鎮市行政執法督辦制度實施辦法 二OO二年五月十七日 第一條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嚴格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根據《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行政執法督促和查辦的對象是依法具有行政執法職權的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屬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景德鎮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制度實施辦法 二OO二年五月十七日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對行政執法爭議協調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我市各級人民政府進行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爭議,是指人民政府及其所屬...
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依照行政執法程式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具體事件進行處理並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或履行國際條約時所採取的具體辦法和步驟,是為了保證行政法規的有效執行,而對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體的行政行為。2019年1月3日,《...
本辦法所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是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人員依據法定職權對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活動實施監督檢查的資格證明。第四條 申領和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符合執法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二)在行政執法崗位工作;(三)經公共法律知識、專業法律知識培訓考試...
第一條 為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和能力,根據《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申領山東省人民政府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件的行政執法機關(包括...
管理辦法 山東省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保障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本省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機構是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依法受委託實施行政執法的組織。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負責本地區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的培訓考試和《行政執法證》的審核及使用的監督工作。行政執法機構負責本機構《行政執法證》的申領、下發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條 申領《行政執法證》...
《景德鎮市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實施辦法》是景德鎮市人民政府2002年1月23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生效日期】2002-01-23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景德鎮市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實施辦法 二OO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保證行政處罰決定的合法與規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
第三條本自治區各級人民政府和所屬行政執法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均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必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權責明確、制度公開。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所屬行政執法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工作,其具體組織、指導、監督、協調工作由本級政府法制工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