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服務設施

景區服務設施是景區遊客直接使用的設施,其完備程度、質量等級直接影響景區產品的價值效用。服務設施的檔次是景區定價的主要依據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區服務設施
  • 類型:經濟術語
內容
景區的服務設施主要包括接待服務設施和導遊服務設施兩大部分。
1.接待服務設施
接待服務設施包括餐飲住宿設施和商業服務設施兩部分構成。餐飲住宿設施包括各種賓館飯店、休療養院、野營地、度假村、民居、野營地等,商業服務設施是指為遊客提供日常用品和旅遊商品購買的商業網點
餐飲住宿設施的選址都應注意良好的交通便捷性,其建設不應破壞景區生態環境和視線環境的,外觀要體現特色化、生態化、景觀化,如利用我國民族特色設計的吊腳樓、小竹屋等,內部設施要達到相應的標準,尤其要注意安全性要求。
商業服務設施布局和選址應考慮旅遊者在景區內活動的生理和心理習慣。一般有兩種模式:其一,設定於旅遊過程的結束階段,例如三亞的天涯海角景區的購物“迷宮”就位於景區出口處。其二,分散於旅遊過程當中,如各分區的接待服務處。若將旅遊購物點設定於旅遊過程當中,就必須要將其與景區中的遊憩、休閒設施相結合,讓遊客在休憩過程中參與旅遊商品的選購。商業服務設施的建築造型、色彩、材質等要與景觀環境相協調;不能阻礙遊客遊覽;不能與遊客搶占道路和觀景空間,其購物場所內應環境整潔、秩序良好,有供遊客休息的場所。
2.導遊服務設施
景區導遊服務設施包括遊客引導設施和解說設施兩種類型。遊客引導設施是指對遊客行為具有提示、引導性的文字、符號或圖案,主要包括公共信息標識和空間位置標識兩種類型。公共信息標識在景區公共場合對遊客提供信息,如“禁止吸菸”“不得進入”等,空間位置標識主要是為遊客提供空間導向和位置指向,如周邊景點指示、旅遊者所處位置指示等。景區解說設施是對景區總體以及主要景點進行講解、介紹的圖文解說和多媒體解說系統。圖文解說系統是較為傳統的解說方式,它通過文字或圖片來向遊客傳達有關景區的信息,多媒體解說系統依託現代信息和多媒體技術進行景區解說,如語音解說、觸控螢幕互動式解說以及影視動面解說等。
公共信息標識應按照閽家標準《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GB/T 10001.12000)對其樣式和表現形式的要求製作。空間位置標識要求一般應設定於步道、車行道、岔路口等,要求信息準確無誤,指示文字和圖示簡潔醒目,中英文對照。高度視服務對象和距離、視線高度而定,如為汽車提供指示的設施不應超過5米,對遊客提供指示的設施應與人的平均視線高度相近。圖文解說系統地點和色彩的選擇應與景觀相和諧,易於引起遊客注意;內容表達力求簡潔、易懂,中英文對照,可使用耳熟能詳的詩句或故事,增加趣味性;高度、視距以及字型的大小應與遊客視線保持恰當的俯仰角。多媒體解說系統在景區等級評定中占有一定的分值,一般而寄,為獲得較為理想的導遊講解效果,景區應配置多媒體講解系統。例如峨眉山景區在遊客聚集地設定了近百台中、日、英三種版本的電子數模屏,為遊客答疑解惑.方便了中外遊人,也大大提升了景區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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