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區文化和旅遊局

普洱市思茅區文化和旅遊局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普洱市思茅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2號)和《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思發〔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普洱市思茅區文化和旅遊局是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思茅區文化和旅遊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全區重點文化旅遊項目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尋嘗店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區智慧旅遊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充朵捆施,管理、指導文物、博物館工作。
(九)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己殃碑進行行業監管凝寒,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對港澳台及境內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付槓連仔促銷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民族文化走出去。
(十三)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青年文化藝術人才和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開展文化藝術及旅遊人才技能培訓。協調、落實高層次人才有關服務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和區政應戰烏屑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下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檔案、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綜治維穩、綜合考評、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職稱評審、幹部培訓、幹部管理及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黨風廉政建設和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財務股。負責部門預算和有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三)文化藝術遺產股。擬訂全區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和生產。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旅遊演藝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協調和推動全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文化文物統計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宣傳、民間珍貴文物的搶救、徵集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推薦及保護工作,負責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資源信息管理等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規劃的組織落實工作。承辦國有珍貴文物藏品的有關審核審批事項。服務好各項文化創建工作。
(四)產業發展股。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有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和求判兆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文化、旅遊與有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和旅遊度假區建設。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重點項目建設。指導文化和旅遊固定資產投資工作。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五)資源開發股。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旅遊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重點旅遊景區景點建設和旅遊廁所革命相關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業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生態旅遊發展。指導旅遊扶貧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負責A級景區初評推薦工作。
(六)政策法規與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批股)。擬訂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地方性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和法制審核工作。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行業安全、經濟運行監測、旅遊統計、假日旅遊市場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導遊隊伍管理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有關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定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社會組織體系建設,推動行業協會開展自律管理。推進旅遊行業誠信評價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旅遊企業誠信評價,提升旅遊行業服務品質。
(七)智慧旅遊與宣傳推廣股。擬定智慧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綜合管理平台建設。指導智慧旅遊產業園區建設。協調、推進旅遊景區、旅遊城市(城鎮)、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智慧化建設。擬訂旅遊、文化科技新發展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旅遊和文化行業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旅遊、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廣和交流合作。擬定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思茅旅遊形象國內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國內旅遊市場開發工作。開展文化和旅遊國內交流推廣、區域合作等工作。承擔全區文化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指導、協調和推進工作。協調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設施建設。

人員編制

普洱市思茅區文化和旅遊局行政編制為17名。設局長1名(鄉科級正職),副局長4名(鄉科級副職)。

其他事項

普洱市思茅區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9日起施行。
(三)文化藝術遺產股。擬訂全區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和生產。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旅遊演藝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協調和推動全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文化文物統計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宣傳、民間珍貴文物的搶救、徵集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推薦及保護工作,負責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資源信息管理等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規劃的組織落實工作。承辦國有珍貴文物藏品的有關審核審批事項。服務好各項文化創建工作。
(四)產業發展股。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有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文化、旅遊與有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和旅遊度假區建設。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重點項目建設。指導文化和旅遊固定資產投資工作。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五)資源開發股。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旅遊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重點旅遊景區景點建設和旅遊廁所革命相關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業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生態旅遊發展。指導旅遊扶貧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負責A級景區初評推薦工作。
(六)政策法規與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批股)。擬訂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地方性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和法制審核工作。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行業安全、經濟運行監測、旅遊統計、假日旅遊市場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導遊隊伍管理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有關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定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社會組織體系建設,推動行業協會開展自律管理。推進旅遊行業誠信評價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旅遊企業誠信評價,提升旅遊行業服務品質。
(七)智慧旅遊與宣傳推廣股。擬定智慧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綜合管理平台建設。指導智慧旅遊產業園區建設。協調、推進旅遊景區、旅遊城市(城鎮)、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智慧化建設。擬訂旅遊、文化科技新發展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旅遊和文化行業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旅遊、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廣和交流合作。擬定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思茅旅遊形象國內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國內旅遊市場開發工作。開展文化和旅遊國內交流推廣、區域合作等工作。承擔全區文化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指導、協調和推進工作。協調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設施建設。

人員編制

普洱市思茅區文化和旅遊局行政編制為17名。設局長1名(鄉科級正職),副局長4名(鄉科級副職)。

其他事項

普洱市思茅區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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