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州市血液保障應急預案

晉州市血液保障應急預案

《晉州市2024年民生工程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州市血液保障應急預案
  • 發布單位:晉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一、總則,二、應急保障組織機構及其職責,三、血液的監測、預警及報告,四、血液應急分級回響,五、應急回響等級的終止和評估,六、應急保障措施,七、附則,政策解讀,一、出台背景,二、主要內容,三、出台意義,

全文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應對各種原因導致的采供血危機,指導和規範血液應急保障工作,迅速、有序、有效、高質量地保障臨床用血需求,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依據《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血液保障應急預案》《石家莊市血液保障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舉辦各類重大活動,發生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造成用血量激增或採血量驟減,及氣候、季節等原因造成採血減少而導致的臨床供血緊張狀態。
(四)工作原則
1.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血液應急保障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緊急狀態相結合,做好應對血液供應緊缺的各項準備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職責明確的血液應急保障體制。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本市獻血應急隊伍建設,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部門協作、信息共享、反應迅速、運轉高效、保障有力、安全可靠的應急供血機制。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用血管理,實現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
(五)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分級。根據血液庫存量、臨床用血量以及突發事件重大程度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具體分級,詳見附屬檔案1)。

二、應急保障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血液保障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市政府成立市血液保障應急指揮部,負責對重大應急保障事件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置血液應急保障的重大決策;依法統籌協調全市無償獻血應急隊伍組建、管理、組織調度、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及考核工作。血液保障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衛生健康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市總工會、團委、婦聯、紅十字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並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具體職責,詳見附屬檔案2)。
(二)日常管理機構及職責。血液應急保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衛生健康局,承擔血液應急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負責血液應急評估、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的請示;負責組織協調血液的採集和供應管理、督導檢查和評估預案執行情況,組織有關血液應急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等工作。
(三)專家諮詢組及職責。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建血液應急保障諮詢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根據監測、報告等綜合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和預測,提出預警、分級、啟動預案、終止回響等意見,為應急供血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應急保障和現場指導工作。
(四)血液保障專業技術機構的職責。發生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後,采供血機構要服從市政府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血液的監測、預警及報告

(一)監測。利用國家血液信息管理系統開展的血液應急保障日常監測工作,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采供血緊張情況,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建立監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應對。
(二)預警。根據監測分析情況,市政府對可能發生的用血緊張情況發布預警,按照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確定血液預警級別。根據本預案保障事件分級,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對應如下:
紅色預警:特別重大(I級)血液應急保障事件;
橙色預警:重大(Ⅱ級)血液應急保障事件;
黃色預警:較大(Ⅲ級)血液應急保障事件;
藍色預警:一般(Ⅳ級)血液應急保障事件。
(三)報告
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責任報告單位為醫療機構,責任報告人為醫療機構輸血部門負責人。
2.報告時限和程式。醫療機構輸血部門發現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後,應第一時間向市衛生健康局報告,市衛生健康局接到較大級別血液應急保障事件信息報告後,在一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同時向石家莊市衛生健康委報告;接到重大、特別重大級別血液應急保障事件信息報告後,在20分鐘內電話報告、35分鐘內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同時向石家莊市衛生健康委報告。市委、市政府在接到重大、特別重大級別血液應急保障事件信息報告後,要立即向石家莊市委、石家莊市政府報告。

四、血液應急分級回響

接到信息報告後,晉州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回響的原則,做出相應級別應急回響。
(一)特別重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I級)的應急回響。發生特別重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後,晉州市應急指揮部在石家莊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市實際,開展應急回響工作。
(二)重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Ⅱ級)的應急回響。市政府根據市衛生健康局建議和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啟動血液應急保障指揮,負責血液應急保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宣布臨床供血和用血進入緊急狀態,必要時請求石家莊市政府予以支持(具體措施,詳見附屬檔案3)。
(三)較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Ⅲ級)的應急回響。市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調度本市應急獻血隊伍,協助石家莊市衛生健康委做好血液應急保障工作,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具體措施,詳見附屬檔案4)。
(四)一般血液應急保障事件(Ⅳ級)的應急回響。市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調度應急獻血隊伍,協助石家莊市衛生健康委做好血液應急保障工作,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具體措施,詳見附屬檔案5)。

五、應急回響等級的終止和評估

(一)終止條件。當緊急情況消失,血液供應恢復常態時,應急回響終止。特別重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應急回響的終止由省政府或省血液保障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實施。重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由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省血液應急保障諮詢專家組評估,提出應急回響結束建議,報省政府或省血液應急保障指揮部批准後實施。較大和一般血液應急保障事件由石家莊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血液應急保障諮詢專家組評估,提出應急回響結束建議,報石家莊市政府或石家莊市血液應急保障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二)善後評估。應急回響終止後,由啟動應急回響的組織對事件危害、應急處置、效果等進行全面評估,對應急回響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對今後處理類似事件制定改進措施。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應急獻血隊伍組建。市政府建立鄉鎮為主體的格線化組織招募機制,要建立不少於200人應急獻血隊伍(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團體獻血人數不少於75%)。應急隊伍人員血型比例根據本市常規血型比例組建,並組織應急獻血隊伍人員填寫應急獻血志願表。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應急隊伍信息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包括應急獻血團體單位負責人聯繫電話及應急獻血志願者姓名、單位、聯繫電話、血型等有關信息,每年確認1次,報血液應急保障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應急採血點設定。除我市現有常規採血屋、採血點外,根據採血需要,在人員密集場所預設至少1個固定採血點,根據需要隨時啟動。
(三)物資保障。建立健全應急采供血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式,確保及時供應所需物資。當我市物資不足時,由市衛生健康局上報石家莊市衛生健康委,協調其他血站進行應急血液物資調劑供應。
(四)經費保障。財政部門要保障所需必要工作資金,同時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跟蹤問效。
(五)應急宣傳保障。宣傳部門在血液供應發出預警的前提下,要大力開展公益宣傳和報導,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
1.宣傳培訓。宣傳、教育、文化廣電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網路等,廣泛宣傳獻血法律法規和血液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各單位要有計畫地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2.預案演練。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畫、有組織地開展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獻血演練。
(七)社會支持。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八)監督檢查。血液應急保障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血液應急保障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保障工作中失職、瀆職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本預案實施期間如因國家及省、市相關政策出現重大調整,或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由衛生健康局對預案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屬檔案:1.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分級
2.晉州市血液保障應急指揮部組成單位職責
3.重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Ⅱ級)應急回響措施
4.較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Ⅲ級)應急回響措施
5.一般血液應急保障事件(Ⅳ級)應急回響措施
6.血液應急保障諮詢專家組人員名單
附屬檔案1
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分級
特別重大(I級)血液應急保障事件: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定的特別重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
重大(Ⅱ級)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因發生地震、洪災、恐怖攻擊等突發事件,造成省血液中心采供血設施、設備遭到嚴重破壞,從而無法採集、製備、儲存血液且1周內無法恢復;因發生突發事件,造成我市臨床用血激增,省血液中心血液庫存總量或某一血型庫存量連續7個工作日處於低庫存運行;因重大活動、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造成我市獻血人群急劇減少,採血量連續10天低於發血需求量。
較大(Ⅲ級)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因發生地震、洪災、恐怖攻擊等突發事件,造成省血液中心采供血設施、設備遭到嚴重破壞,從而無法採集、製備、儲存血液且5天內無法恢復;因發生突發事件,造成我市臨床用血激增,省血液中心血液庫存總量或某一血型庫存量連續5個工作日處於低庫存運行;因重大活動、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造成我市獻血人群急劇減少,採血量連續7天低於發血需求量。
一般(Ⅳ級)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因發生地震、洪災、恐怖攻擊等突發事件,造成省血液中心采供血設施、設備遭到嚴重破壞,從而無法採集、製備、儲存血液且3天內無法恢復;因發生突發事件,造成我市臨床用血激增,省血液中心血液庫存總量或某一血型庫存量連續3個工作日處於低庫存運行;因重大活動、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造成我市獻血人群急劇減少,採血量連續5天低於發血需求量。低庫存是指省血液中心血液庫存僅能維持我市3天及以下臨床用血量。
附屬檔案2
晉州市血液保障應急指揮部
組成單位職責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依法監督管理血液工作,調度無償獻血應急隊伍採集血液,保障突發事件和采供血淡季期的醫療急救用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臨床急救用血調配和各項血液應急保障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負責發布血液保障應急處置信息。
市政府辦公室:監督本市行政區域內血液應急保障預案的貫徹實施情況。
市發展和改革局:配合做好血液應急狀態下的相關協調工作。
市教育局:將獻血法律法規及血液生理知識納入各級各類學校健康教育內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參加應急獻血工作。
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支持血液應急保障工作所需的相關技術研究。
市公安局:為緊急狀態下採血、供血的專用車輛提供通行保障。依法協助做好應急採血安全管理工作,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犯罪行為。
市司法局:督導各有關部門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加強有關應急無償獻血方面的法治工作。
市財政局:做好血液應急資金保障工作,加強資金管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在血液應急保障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相關單位中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建立應急獻血屋(點)提供便利。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為獻血車輛和獻血屋(點)開展採血活動提供支持。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緊急狀態下應急物資車輛的調配保障。
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獻血相關法律法規及本預案的宣傳、培訓工作。指導廣播電視媒體宣傳獻血法律、血液常識和血液應急保障知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根據部署做好應急獻血的宣傳報導和信息發布等工作。
市總工會、團委、婦聯:動員、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開展無償獻血宣傳和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和適齡健康婦女積極參加無償獻血和應急無償獻血活動。
紅十字會:依法參與、推動無償獻血工作,動員、組織紅十字會會員、紅十字志願者參加應急無償獻血和志願服務活動。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職責範圍內配合血液應急保障工作開展。
附屬檔案3
重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Ⅱ級)
應急回響措施
一、利用新聞媒體進行緊急無償獻血宣傳,呼籲廣大市民加入獻血隊伍;
二、以政府名義號召全市公民積極獻血;
三、轄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嚴格控制臨床用血,限制非危急重症患者用血;
四、當采供血設施、設備遭到嚴重破壞時,啟動應急採血屋(點)和臨時血液處置單位,承擔轄區內臨床用血處置任務;
五、當應急獻血隊伍急劇減少導致血源嚴重匱乏時,為滿足醫療用血需求,動員並安排各有關單位應急獻血;
六、在採取應急獻血組織措施後仍不能恢復正常供血時,向
石家莊衛生健康委緊急報告,並申請緊急調劑血液。
附屬檔案4
較大血液應急保障事件(Ⅲ級)
應急回響措施
一、用血醫療機構暫停擇期手術,省血液中心庫存血液僅供急症使用;
二、在市政府啟動應急獻血隊伍或經市級政府組織獻血後仍不能恢復正常供血時,報省衛生健康委同意,根據就近支援原則,接受省內統一血液調撥;
三、血液應急保障指揮部可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協調石家莊衛生健康委適時啟動省內其他地區的應急獻血隊伍開展獻血活動。
附屬檔案5
一般血液應急保障事件(Ⅳ級)
應急回響措施
一、省血液中心根據庫存實行按計畫分配用血;
二、用血醫療機構對擇期手術患者積極開展自身儲血、血液回收,限制擇期手術和非手術患者用血,並動員用血患者親屬及單位職工互助獻血;
三、利用新聞媒體有針對性地開展無償獻血宣傳教育活動;
四、省血液中心延長服務時間,建立互助獻血綠色通道;
五、當自發獻血人群急劇減少時,由市政府啟動應急獻血隊伍獻血;當應急獻血隊伍尚不能滿足需求時,根據不同的突發事件背景,由政府組織國家公務員、企事業單位職工、醫務人員帶頭獻血,協調在校大學生、解放軍、武警官兵等人群積極參加獻血活動,機關幹部、黨員、團員應帶頭獻血;必要時可向當地有關單位下達應急獻血任務指標。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根據《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開展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晉州市血液保障應急預案。

二、主要內容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通用範圍、工作原則,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分級。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分級根據血液庫存量,臨床用血量以及突發事件重大程度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二)應急保障組織機構及其職責。包括應急指揮機構、日常管理機構、專家諮詢組、血液保障專業技術機構等職責,血液保障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衛生健康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市總工會、團委、婦聯、紅十字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並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日常管理機構為市衛生健康局。
(三)血液的監測、預警與報告。利用血液管理信息系統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采供血緊張情況,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建立監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市中心血站發現血液應急保障事件後,應第一時間向市衛生健康局報告。市衛生健康局接到較大級別血液應急保障事件信息報告後,在一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同時向石家莊市衛生健康委報告;接到重大、特別重大級別血液應急保障事件信息報告後,在20分鐘內電話報告、35分鐘內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同時向石家莊市衛生健康委報告。市委、市政府在接到重大、特別重大級別血液應急保障事件信息報告後,要立即向石家莊市委、石家莊市政府報告。
(四)血液應急分級回響。分別說明了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血液應急保障事件發生後,事件發生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回響的原則,做出相應級別應急回響。主要從緊急無償獻血宣傳,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應急調配、獻血人群組織發動等具體措施進行了明確,
(五)應急回響等級的終止和評估。包括終止條件和最後評估。應急回響終止後,由啟動應急回響的組織對事件危害、應急處置,效果等進行全面評估,對今後處理類似事件制定改進措施。
(六)應急保障措施。包括應急隊伍組建、應急採血點設定、臨時圍液處置,物資保障、經費保障、演練和監督檢查等內容,其中,對各級應急獻血隊伍的組建,隊伍檔案管理和應急演練等明確了具體要求,有利於各級政府有的放矢,有針對性地落實。
(七)附則。對預案管理與更新,實施時間等進行說明。

三、出台意義

《預案》的修訂將有力推動我市無償獻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增加了獻血人員驟減情況發生的應對措施。進一步夯實了屬地政府及部門的責任,保障了應急狀態下臨床用血來源的穩定性,為有效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確保完成緊急醫療救治任務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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