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央王朝為了鞏固其對全國的封建統治地位,在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實行了一種分封各族首領世襲官職,以統治當地人民的制度,這就是所謂的“土司制度”。明朝初年,朱元璋對雲南採取“三江之外宜土不宜流,三江之內宜流不宜土”的方針。經過...
雲南土司是元、明、清時期在雲南少數民族地區設立的土司。公元1381年(明洪武十四年),明朝大軍到雲南,蒙古梁王阿魯溫逃亡被追殺,明政府置雲南府。民族地區為土司。歷史沿革 雲南的土司制度始於元朝,完備於明代。還在元王朝攻下雲南之時...
明朝在上述地區推行土司制度,並將其地隸於四川省管轄。這些地區距四川省治成都較遠,官府“不過歲輸貢賦,示以羈縻”。上述地區乃被蠻夷控制, “焚燒劫掠,習以為恆,”附近邊民不勝其毒。③清雍正朝施行改土歸流,才有效解決了蠻夷...
在士司統治地區,土官既掌握著政治特權,又完全控制著經濟領域,這種封建領土專制比起其前的奴隸制來說,雖然是社會的進步 , 但它並不是什麼理想的天堂 , 而是有其反動、罪惡、殘酷的一面,特別是土司制度發展到明朝晚期,這種腐朽沒落...
明代中央王朝為了鞏固其對全國的封建統治地位,在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實行了一種分封各族首領世襲官職,以統治當地人民的制度,這就是所謂的“土司制度”。明朝初年,朱元璋對雲南採取“三江之外宜土不宜流,三江之內宜流不宜土”的方針。經過...
土司制度是我國歷代封建王朝在少數民族地區,通過分封地方首領世襲管職,以統治當地人民的一種特殊政治制度。湘西土司制度始於五代,發展於宋,完備於元、明(由 褐糜制度發展成為土司制度),終止於清,歷經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和宋、...
第三節 邊疆民族聚居地區設定土司 第四節 “參用其土人”第五節 形成“土官土司”之制 第六節 朝貢納賦 第七節 組織土兵 第八節 結語:土司制度形成 第七章 明王朝對邊疆民族的治理 第一節 明朝時期邊疆民族情形 第二節 明朝...
古零土司於明朝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設立。隸屬於思恩府,管轄古零、那學、通感、下畔四城堡,包括現今的馬山縣古零鎮、古寨鄉、加方鄉,上林縣的鎮圩鄉、西燕鎮以及塘紅鄉、澄泰鄉、大豐鎮、三里鎮一部分。古零土司歷經明、清...
其中左禎本人重視儒學禮教,是一個被深度漢化的彝人,這種形象在《凌溪先生集》中作者朱應登與左禎的談話可以看出,到明朝中後期,左氏土司家族已經逐漸漢化。undefined 左氏土官家族在嫡長子繼承知府職務後,長子以下就不斷分支。分支後的...
第一節 明朝時期西南邊疆的行政區劃/335 第二節 明朝時期西南邊疆的民族分布/345 第三節 明朝時期對西南邊疆土司的制度治理/366 第八章 清朝時期藉助土司制度對西南邊疆的治理/480 第一節 清朝時期西南邊疆的行政區劃/480 第二節...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朝在王弄山在設長官司,以教化三部龍氏土舍阿頞為副長官。相傳六世而廢。簡介 土目沙源因守地方有功。於萬曆二十八年(1600),升任王弄山長官司副長官。沙源驍勇善戰,屢建功績,不斷受到封贈與升遷。萬曆...
忻城莫氏土司傳襲探析【韋嘉雅】明嘉靖時期永順土司壽命短的原因探究 ——以《歷代稽勛錄》資料為中心【瞿州蓮】土族的土司制及其式微【祁進玉】從爭土到劃界:廣西土司轄地問題淺議【胡小安】從明朝廣西的形勢看王陽明對思田土司的治理【張...
設道,分兩類:於布政使司置參政、參議,分司諸道,稱分守道;按察司置副使、僉事,分司諸道,稱分巡道。還在一些地方設整飭兵備道。又有協堂道、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鹽法道等。道之制度,在明朝已頗複雜。府 明初改元制...
明朝還特別規定了按土司的級別來回賜的制度。通過這一制度,使中原王朝避免使用武力便籠絡了少數民族的上層。(三)由於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地制度大多還處於大土地所有制的前階段,各民族生產力水平相對落後。西漢王朝便意識到了這一點,...
新中國成立後,先後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和村民自治,這既 有實行民主制度的考慮,也有土司現象大量存在於我國少數民族地區和漢族各微型社區的顧慮。因為明朝以來開展的“改土歸流”運動,沒有波及微型社區,新中國 成立後的民主改革運動,對...
由第七任土司莫鎮威始建於明朝萬曆十年(公元1582年),歷經500餘年,整個莫氏土司衙署,它的總占地面積是4萬平方米,保護面積是38.9萬平方米,它的基本結構是由三界廟,土司祠堂,土司衙門,代理土司官邸,練兵場,大夫第,官糖組成.現開放的是...
曲靖土司是指明清時期在曲靖府設定的土司,是民族地區地方性的行政機構,也泛指沿襲土司制度的土官。歷史沿革 明朝建立初期,沿襲元朝舊制,在所屬州、縣多設定土官。同時開始專設土官的衙門,如宣慰使司、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長官...
明洪武十五年(1382)阿良五代孫阿甲阿得歸附明朝,明太祖朱元璋賜其漢姓“木”,並封其為世襲土知府,木氏土司世襲統治境內及周邊部分地區。明洪武十六年又頒旨“授爾子孫世襲土官知府,永令防固石門、鎮御蕃韃”、“封中順大夫”。...
土司制度是在唐朝時期羈縻制度的延續,元朝時逐漸演化完善為土司制度,明朝時土司制度達到高峰。 土司制度是對中央政權無力顧及的西南邊陲地區土人頭目的一種籠絡手段,“以土官治土民”,承認各少數民族的首領世襲地位,給予其官職頭銜,以進行...
我國從元朝開始實行土司制度,到明朝在西南少數民族沿襲元朝的統治辦法,設宣慰司,土知府等各級政府機關,任用少數民族首領擔任土司長官以夷制夷,允許世襲.但必須忠於朝廷,按期給朝廷交納貢賦,這叫土司制度.永樂年間,西南兩個宣慰司...
”[10](卷 58《地理志一》)這一制度後來發展為明清時期的土司制度。三、明朝的治邊方略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13](卷 89《兵志一》),伴隨邊疆政治形勢的變化,明朝統治者的治邊思想與方略也發生了重大改變。明朝...
“羈縻政策”源於秦漢,興盛於唐宋,元朝完善成土司制度,明朝時期達到鼎盛,至清朝基本改土歸流完畢。中央王朝實行的一種地方統治政策。通過這種政策,以維繫中央對少數民族地方的統治。而明朝繼承元制的行政體系,所置官由各部族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