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全區區域規劃、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二)提出晉寧區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有關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有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定全區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協調推進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牽頭推進全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落實,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協調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牽頭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協同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五)負責投資綜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區重大項目的綜合管理;監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政府性投資項目,核准、備案企業投資項目,負責初審上報國家、省、市發展改革委審批、核准的投資項目。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
(六)推進落實區域發展協調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有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和省、市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七)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有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發展,組織擬定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化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有關工作。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區重要物資儲備和有關收儲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制定的糧棉糖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全區糧食、棉花、食糖和重要物資儲備、應急物資儲備的管理;根據全省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區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原糧衛生、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和糧食質量監測體系國家、省、市、區投資項目;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貫徹落實省、市、區救災物資儲備政策和制度,組織實施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九)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統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有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掃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國家和省、市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加強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監測預警,按照規定承擔政府定價項目成本調查監審及管理、價格認定、價格公共服務等有關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數字昆明”建設相關工作,協調推進數字經濟發展。
(十四)貫徹落實“一帶一路”及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相關工作。協調推進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建設。
(十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六)承擔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區重要物資儲備和有關收儲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管理全區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負責區級儲備糧棉糖行政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制定的糧棉糖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十八)負責區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研究提出區級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建議。根據全省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區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擬訂全區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監測重要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區級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十九)根據全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全區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規劃和全區糧食市場體系、糧食質量監測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和糧食質量監測體系的國華和省、市區投資項目。
(二十 )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一)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定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能源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研究全區能源發展戰略,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擬定或貫徹落實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燃料乙醇等能源的產業政策。落實省、市、區石油、天然氣收儲、輪換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全區規定許可權內的能源行業管理,執行國家、省、市、區能源行業標準和準入條件。組織推進電力、水電、新能源、長輸油氣管道等能源項目建設。指導能源資源綜合利用工作。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擬訂全區天然氣儲備規劃、政策並實施管理,提出區級石油、天然氣儲備和動用建議。協調推進能源科技裝備項目。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能源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協調對外能源開發利用工作。參與擬訂與能源有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
(二十三)承擔昆明市晉寧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具體工作。
(二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1.與昆明市晉寧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有關職責分工。昆明市晉寧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的監督管理;昆明市晉寧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清潔油品的推廣利用工作,負責管道建設和運行安全管理。2.與昆明市晉寧區衛生健康局有關職責分工。昆明市晉寧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昆明市晉寧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有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有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3.與昆明市晉寧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昆明市晉寧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建議,組織編制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報區政府審批,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昆明市晉寧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全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昆明市晉寧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4.與昆明市晉寧區工業和科學技術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昆明市晉寧區工業和科學技術信息化局負責煤炭行業發展和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城市電網建設,負責電網建設指揮部工作。昆明市晉寧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電網建設項目核准工作,負責需要國家,省核准電網建設項目的初審和申報。5.與昆明市晉寧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昆明市晉寧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鎮燃氣的行業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城鎮天然氣推廣利用工作,負責城鎮燃氣管線項目的建設管理。昆明市晉寧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天然氣總體利用發展工作、負責天然氣長輸管線的建設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天然氣應急儲備的管理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財經領域的方針、政策;負責委員會會議議題的收集、整理、審核、上報等籌備工作;承擔委員會交辦的重大經濟事項;組織開展全區經濟發展戰略性、政策性研究,為區委和委員會決策提供依據;組織開展全區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產業布局、基礎設施、鄉村振興、生態環保、財稅金融、債務管理等方面重大政策研究和情況分析,提出對策建議;了解、掌握並及時向區委和委員會反映全區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中的重要情況及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收集、分析、整理形成信息資料,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借鑑;負責與省市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對口聯繫,承辦交辦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行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綜治維穩、新聞宣傳、信訪、督查、綜合性會議組織、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財務、機構編制、勞務工資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思想宣傳、群團工作;牽頭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各類目標任務分解推進,全局年度目標制定、督辦、考核;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後勤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提出全區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發展規劃,統籌規劃編制立項;協調促進教育、衛生、人口、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及政策建議。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統籌推進全區美麗縣城和特色小鎮建設工作。協調落實國家和省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實施。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制度建設;承擔昆明市晉寧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項目投資科:負責區級許可權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對項目審批、核准、備案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區級審批許可權外的項目按程式報上級審批。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監測分析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擬定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統籌建立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投資項目庫;編制年度重點項目計畫,組織協調重點建設項目建設,完善項目跟蹤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重點建設項目推進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建立投資項目庫,安排建設項目前期費,指導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和項目儲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投融資方案,參與基礎設施金融合作、招商引資等項目的組織、篩選工作;組織協調做好各行業項目和資金申報、管理,會同做好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黨政機關(含人民團體、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政法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審核。
(四)能源與環境資源科: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相關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對全區能源消費進行目標控制並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指導做好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環保督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涉及的相關工作。推動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承擔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全區電網、石油、天然氣等能源利用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承擔區級許可權範圍內電力建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和管理及國家、省、市核准項目的初審和申報相關工作;承擔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的能源體制改革方案。落實省、市、區石油、天然氣收儲、輪換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承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牽頭負責督促指導全區能源安全生產;組織擬訂職責範圍內能源運行安全、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質量安全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配合參與能源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國民經濟產業發展科(區委財經委辦公室):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主要預期目標。牽頭落實區委、區政府經濟發展的總目標,分析研判經濟發展形勢,統籌開展全區經濟運行分析監測、預測和預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對各部門的規劃、計畫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負責全區綜合經濟政策、重要經濟文稿和專題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統籌工業、服務業發展有關政策和規劃建議,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工業、服務業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六)價格科:貫徹落實政府定價成本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政府定價成本信息公開;組織開展成本調查監審工作;組織實施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負責區級定價壟斷行業、公用事業和公益服務價格成本監審。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定價目錄和聽證目錄及相關實施意見。研究提出價格調控政策措施建議。負責價格運行分析,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分析及相關信息的上報和發布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價格定價目錄及價格管理許可權,擬訂由區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標準;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統計工作;負責協調重大價格爭議、重大收費糾紛的調處工作。
(七)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科: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擬定全區糧食總量和品種供求平衡計畫。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區級糧棉糖收購、銷售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畫。承擔市場糧油保供和糧棉糖產銷合作、監測預警、統計、應急等工作。擬訂區級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健全區級重要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執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根據全區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標準和年度購置計畫,組織實施區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監測重要物資供求變化,開展庫存統計和報告工作。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組織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設施功能布局、網路體系等重大問題研究,指導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貫徹落實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辦法,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履行區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承擔全區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 俞 寧
組織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活動,主持區發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履行
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生態文明建設和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晉寧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 李 碩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組織人事工作;負責黨建、
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文化思想等黨務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統戰、青年、婦女、老幹部、駐村幫扶、目標考核、法治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行和後勤保障工作;牽頭組織提案辦理、政務公開、綜治維穩和來信來訪、督辦督查等工作;負責政府定價、成本調查監審、價格調控干預、重要商品、公共事業和公益服務價格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辦公室、價格科,聯繫相對應區級部門。
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 琴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經濟體制改革、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規劃編制立項、社會事業發展、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美麗縣城和特色小鎮、社會誠信建設、市場準入、國防動員、深化改革等工作;負責經濟運行分析監測、規劃計畫跟蹤調查、工業經濟、服務經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區重要經濟文稿、專題報告、經濟政策等起草工作;負責區財經委辦公室相關業務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發展規劃科、國民經濟產業發展科,聯繫相對應區級部門。
副局長 嚴 菲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行政許可、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和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重點項目儲備建設、項目投融資、招商引資、向上爭取資金、機關辦公用房基礎設施建設審核等工作;負責綠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電油氣發展規劃、充電設施建設、節能新技術新設備推廣、環保督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能源體制改革、節能審查等工作;負責能源運行安全、建設工程安全、安全事故調查、應急救援及其他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價格認證等工作;負責便民中心視窗工作;負責工會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項目投資科、能源和環境資源科、
價格認證中心,聯繫相對應區級部門。
晉寧區糧食物資儲備中心主任 束明才
協助局長工作,主持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科,聯繫相對應區級部門。
晉寧區糧食物資儲備中心副主任 畢 榮
協助局長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主任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