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晉寧區財政局

昆明市晉寧區財政局

昆明市晉寧區財政局是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晉寧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昆明市晉寧區昆陽街道永樂大街雲磷集團公司綜合樓8—9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財稅發展思路、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綜合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的建議;擬訂區對鄉鎮(街道)財政體制政策,完善鼓勵企業、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按規定負責辦理涉及財政、稅收、政府性債務等方面的事務;擬訂和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參與辦理涉及財政、稅收、政府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職責;負責編制全區和區本級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草擬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負責區級預決算公開;承擔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市對晉寧區的轉移支付,制定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管理行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經費的事業單位銀行開戶。  
(四)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管理財政票據;根據全區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制定全區財政、稅收收入計畫;參與擬訂公有住房、國有土地出讓收入資金分配的有關政策。
(五)組織擬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負責實施,承擔國庫資金管理職責;統一管理財政專戶。  
(六)負責按規定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推進財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公共財政運行機制;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單位經費、事業費、專項資金;認真執行《政府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監繳區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資產和財務監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業改革發展有關財稅政策;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區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地方性法規;管理區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
(十)負責擬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外債;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及償還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監督執行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責;負責和組織會計人員業務培訓。
(十二)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區級財政績效評價工作。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四)負責擬定財政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區財政系統的信息技術套用與技術開發工作;指導和管理財政信息網路建設。
(十五)根據區人民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法規,代表區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對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和區本級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用於經營性國有資產實施監管。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晉寧區財政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綜合科
(三)預算科
(四)績效管理科
(五)債務管理科
(六)國庫科(信息技術科)
(七)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
(八)農業科
(九)社會保障科
(十)產業發展科(經濟建設科)
(十一)監督檢查科
(十二)會計科
(十三)政府採購管理科
(十四)金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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