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教育服務規範

早期教育服務規範

《早期教育服務規範》(GB/T 31725-2015)是2016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早期教育服務規範》(GB/T 31725-2015)給出了早期教育服務的服務提供者、服務人員、服務場所、服務設施、學習資料、服務實施、服務質量評價等方面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早期教育服務的管理、實施與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早期教育服務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services
  • 標準號:GB/T 31725-2015
  • 發布日期:2015-06-02
  • 實施日期:2016-01-01
  • 標準類別:基礎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
  • 歸口單位: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進入21世紀,伴隨著家庭結構和嬰幼兒保教模式的不斷變化,早期教育服務在中國逐漸興起並迅速發展壯大,業已成為教育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最有活力的領域之一,在全社會範圍內受到了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
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中國的早期教育服務亦暴露出多方面問題,包括服務行為不夠規範、服務人員專業技能與知識欠缺、服務場所安全性與適用性差、服務質量良莠不齊等,侵犯消費者權益事件層出不窮、顧客滿意度普遍不高,導致了早期教育服務市場秩序混亂、規範化科學化程度較低、整體發展水平不高的局面。
造成以上現象的核心原因之一,是中國國家標準的長期缺失,科學監管和行業自律因此缺少依據、難以開展。實踐證明,作為提升服務質量和管理效能的重要技術手段,標準化能夠有效提升教育服務的整體水平。《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亦明確提出“要積極發展學前教育”、“重視0至3歲嬰幼兒教育”、“制定教育質量國家標準,建立健全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在此背景下,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啟動了《早期教育服務規範》國家標準的研製工作。
早期教育服務規範
早期教育

編制進程

2013年2月18日,國家標準計畫《早期教育服務規範》(20121358-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443(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5年6月2日,國家標準《早期教育服務規範》(GB/T 31725-2015)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6年1月1日,國家標準《早期教育服務規範》(GB/T 31725-2015)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早期教育服務規範》(GB/T 31725-2015)起草組以中國國內外教育服務標準化先進實踐為借鑑,根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標準中特定內容的起草—第1部分:兒童安全》(GB/T 20002.1-2008)等國家標準的要求,引入“12核心要素”、“服務質量評價與持續改進”等服務標準化經典理論,從服務提供者、服務場所、服務人員、服務設施、服務交付、服務支付、溝通與反饋等板塊出發,針對早期教育服務提出科學、先進、具體的規範性要求,從而打造出一個早期教育服務的優秀範式,為服務提供者不斷提升早期教育服務水平提供了技術依據。
在起草過程中,本標準主要依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關於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三歲前小兒教養大綱(草案)》《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服務標準制定導則》(GB/T 24620-2009)等法律法規、檔案和標準;同時參考了《幼稚園管理條例》《全國親職教育指導大綱》《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幼稚園工作規程》《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中國小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試行)》《幼稚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幼稚園玩教具配備目錄》《託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託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中國7歲以下兒童生長發育參照標準》、《標準中特定內容的起草—第1部分:兒童安全》(GB/T 20002.1-2008)、《中國未成年人人體尺寸》(GB/T 26158-2010)、《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JGJ 39)修訂稿、《上海市民辦早期教育服務機構管理規定》《麗水市民辦早教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南通市0-3歲嬰幼兒早教機構設定基本條件(試行)》《鞍山市0-3歲早期教育機構審批管理辦法(試行)》《福州市0-3歲兒童早期教育機構設定基本條件(試行)》《南京市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機構設定管理辦法(試行)》等文獻。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侯非、柳成洋、曹俐莉、王世川、曾毅等。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服務提供者
2
5服務人員
3
6服務場所
4
7服務設施
4
8學習資料
5
9服務實施
5
10服務質量評價
7
附錄A(規範性附錄)服務人員健康要求
8
附錄B(規範性附錄)服務場所安全要求
9
附錄C(資料性附錄)服務場所、服務設施、學習資料部分預防性消毒方法
11
附錄D(資料性附錄)嬰幼兒專用盥洗和衛生設施建設參數
13
參考文獻
1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早期教育服務規範》(GB/T 31725-2015)給出了早期教育服務的服務提供者、服務人員、服務場所、服務設施、學習資料、服務實施、服務質量評價等方面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早期教育服務的管理、實施與評價。

引用檔案

GB 2894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 3096聲環境質量標準
GB/T 18883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GB 24613玩具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GB/T 26997非正規教育與培訓的學習服務術語
GB/T 27689無動力類遊樂設施兒童滑梯
GB 27952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的衛生要求
GB 28007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
GB 28231書寫板安全衛生要求
GB/Z 28828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
GB 50016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早期教育服務規範》(GB/T 31725-2015)作為早期教育服務領域惟一的國家標準,該標準首次從中國國家高度對早期教育服務提出通用性規範要求,打造了一個早期教育服務提供者可參照的優質服務範式,將對以後中國早期教育服務行業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該標準將為規範早期教育服務行為、提升早期教育服務質量提供有力抓手,為早期教育服務市場監管提供科學依據,為建立高質量早期教育服務模式、促進早期教育服務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亦為貫徹落實國家巨觀戰略部署建立實現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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