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幼兒教育

日本幼兒教育,日本的幼兒社會教育始於明治維新之後,最早的幼稚園是1876年東京女子師範學校開設的附屬幼稚園。日本的學前教育機構有兩種:一是幼稚園,屬學校教育制度的組成部分,招收3—6歲幼兒,由文部省領導;另一種是保育所,屬於福利機關,招收從出生至6歲的幼兒,由厚生省領導。日本幼教事業很發達,但集中於城市,農村幼教機構很少,且收費昂貴。幼稚園的教育目的是“保育幼兒,提供適當的環境,促進幼兒的身心發展。”幼稚園的教育內容分為健康、社會、自然、語言、音樂和繪畫6個方面,但不按學科而是通過實際活動和經驗,結合幼兒特點進行教學。政府規定幼稚園的教養只必須接受相當於專科水平的專門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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