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民金融公庫

日本國民金融公庫是依據日本《國民金融公庫法》,由政府出全部資本於1949年6月設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目的是 “對從銀行等其他一般金融機構融通資金較困難的國民大眾提供必要的事業資金”。事業資金僅限於維護生產的小額貸款和升學資金,不包括救濟款項。從職能上看,該機構類似西方國家的平民銀行。

為反映民眾意見,在國民金融審議會中設立若干民間政府代表,公庫特定的重要決議和其他重要事項都要向大藏大臣呈報。資金來源除資本金外,主要是政府借款,其中包括向大藏省資金運用部、簡易保險年金和一般會計借款。資金運用主要是向中小企業發放普通貸款,還有事業資金貸款和開學資金貸款。後二者要求以養老金和記名國債為擔保。貸款利率與長期優惠利率相同;期限在5年以下,限額為2500萬日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