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復興金融公庫終止案是日本復興金融公庫解散事件。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的大量生產設施被摧毀,導致戰後日本的生產水平大幅度下降,日常生活用品嚴重缺乏,通貨膨脹來勢迅猛。為了避免隨時將至的經濟危機,日本政府決定優先發展生產。政府於1947年1月出資100億日元成立復興金融公庫 (簡稱RFB),負責為政府優先生產政策提供資金。
從成立之初到1949年3月,RFB貸款總額為2951億日元,未償貸款餘額為1320億日元,占所有金融機構未償貸款餘額的23.3%,它的資本投資占所有金融機構資本投資的74%。對於主要行業,如煤炭、鋼鐵、化肥、電力、遠洋運輸等行業,RFB的84%資金用於這些行業的股本投資,16%用於流動資金貸款,占所有金融機構向這些行為融資總額的44%。RFB還對國家物價穩定起了一定作用。它為不能享受政府價格補貼的企業提供流動資金,是獨家為11家公營公司,如食品分配公司、油分配公司提供資金 (包括流動資金) 的機構。由於RFB融資和價格補貼的支持,使得工業生產得以迅速恢復和發展。但是,RFB的信貸發放卻引發了通貨膨脹,這是因為,RFB成立初期,資金由政府撥給,但由於財政預算限制,迫使RFB靠發行債券籌集資金,並成為其主要的資金來源。大部分債券是由日本銀行承銷的,到1949年3月底,1320億日元的未償貸款中的83%是RFB債券,共1091億日元,其中的64%即703億日元,由日本銀行承銷。這樣,就增加了貨幣供應量,成為造成通貨膨脹的原因之一。另外,RFB作為一家金融機構,其經營自主權很小,信貸決定來自RFB之上,而且沒有經過科學可靠的評估,結果出現了大量的拖欠貸款。鑒於以上情況,駐日本的占領軍司令部在推行“道奇計畫” 時停止了RFB的信貸發放。1949年3月,RFB的經營活動實際上已經停止,在其宣布解散的那段日子裡,它只限於管理和回收貸款,而由專門成立的援助商品基金特別賬戶 (亦稱 “對應基金”)對工業進行貸款。1952年,RFB解散,其所有的債權債務由日本開發銀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