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郵政儲蓄制度是日本郵政系統辦理儲蓄存款業務的儲蓄金融制度。日本政策性金融體系獨具特色的資金來源。1875年5月以獎勵勤儉儲蓄穩定國民生活、集聚零散儲蓄形成部分產業資本為目的,由東京(18個郵政局) 和橫濱 (1個郵政局)的郵政局開始辦理郵政儲蓄業務,1997年已發展到日本全國約2. 4萬個郵局,而且除儲蓄外,還有簡易生命保險、郵政年金等業務。
郵政儲蓄的種類有:普通郵政儲蓄、定額郵政儲蓄、定期郵政儲蓄、零存整取郵政儲蓄、住宅零存整取郵政儲蓄、升學零存整取郵政儲蓄等。其中,定額儲蓄約占郵政儲蓄總額的90%,過6個月的期限後有解約自由,不需提取時可以轉入10年期儲蓄,利率是半年複利,如果存入期很長,利息從存入日計起以最高的利率支付。在郵政儲蓄系統的存款人除可獲得較高的收益外,還可免交利息所得稅。另外,住宅零存整取、升學零存整取的儲蓄具有分別從住宅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得到住宅及升學融資的特點。1973年起開始辦理以定額、定期、零存整取儲蓄為擔保的貸款,以後又相繼增加了工資自動入賬、依據CD和ATM的現金卡服務、公共手續費的自動轉賬、有價證券利息、紅利的自動收取、郵政共用卡等各種金融服務。正因為如此,郵政儲蓄動員吸收了大量存款,使日本郵政儲蓄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郵政儲蓄系統。1985年日本郵政儲蓄總額突破100萬億日元,占日本個人儲蓄總額的30%。日本郵政儲蓄的資金運用,原則上存款必須全額 (除日常提款及對儲戶的貸款) 以委託的形式交給大藏省資金運用部有償使用,成為財政投融資的重要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