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是1930年在國際聯盟特別委員會主持下,30多個國家在日內瓦簽訂了3個關於票據法的公約。該法是其中的一個。它明確規定了票據的種類、票據的必要形式和內容、票據的償付及轉讓、簽發手續等。
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是1930年在國際聯盟特別委員會主持下,30多個國家在日內瓦簽訂了3個關於票據法的公約。該法是其中的一個。它明確規定了票據的種類、票據的必要形式和內容、票據的償付及轉讓、簽發手續等。
1930年在國際聯盟在日內瓦召開國際票據法統一會議,通過了《統一匯票本票法公約》。該公約和1930年的《統一支票法公約》的簽署,基本上統一了歐洲大陸兩大票據法系,...
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是1930年在國際聯盟特別委員會主持下,30多個國家在日內瓦簽訂了3個關於票據法的公約。該法是其中的一個。它明確規定了票據的種類、票據的必要...
提示承兌必須在匯票上記載的期限內或法定期限內進行。各國法律對提示承兌的期限有不同的規定。《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23條規定,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應在出票...
對於分期付款匯票,英美票據法與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的規定是不同的。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不承認分期付款匯票,認定分期付款匯票為無效票據;英美票據法則承認分期付款...
各國對提示期間規定不同,《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規定了見票提示期間是出票後1年以內,也可通過約定縮短或延長見票提示期間。持票人如未在法定期間提示見票,則...
票據法體系兩大派系 編輯 當今世界上,主要存在兩大票據法系:英美票據法系和日內瓦票據法系。(1)日內瓦統一票據法系,是由參加日內瓦《匯票本票統一公約》和《支票統一...
日內瓦統一法系各國票據法是從條文規定的反面解釋中確認了善意取得制度。《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 16 條第 2 款規定“票據不論曾因何種原因喪失時,依前項規定...
根據《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和許多國家票據法的規定,參加承兌具有以下基本特徵。1、參加承兌是一種附屬票據行為。這一行為與承兌行為一樣,以出票行為的合法完成為...
《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七章專章規定了“不獲承兌或不獲付款之追索權”。我國《票據法》第61條第1款規定:“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43條的規定,“付款人承兌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這一規定與多數國家票據法和《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
根據《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16條和第40條第3款的規定,占有票據並能證明票據上背書連續不中斷的,被認為是合法持票人,與此相關,審查背書的連續不間斷,但不...
英國《1882年匯票本票法》第17條中規定:承兌“必須書寫在匯票上,並經付款人簽名。僅有付款人的簽名而無其文句的,足以構成承兌”。《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25...
英國《1882年匯票本票法》第17條中規定:承兌“必須書寫在匯票上,並經付款人簽名。僅有付款人的簽名而無其文句的,足以構成承兌”。《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25...
《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公約》規定,即期匯票的提示付款和遠期匯票的提示承兌的有效期為一年,自出票日起算;我國《票據法》規定,見票即付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
如《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17條及《日內瓦統一支票法》第22條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持票人之前手個人間所存在之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日內瓦...
例如,《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30條規定:“匯票支付款得由保證人擔保其金額全部或一部之支付。”我國台灣地區《票據法》、《日本票據法》等也作了類似規定。...
設質背書做成後,被背書人或持票人可以行使以自己的名義依票據法產生的一切權利,包括票據上的權利、票據法上的權利、票據訴訟權利等。如《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