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企業貨幣資金核算

旅遊企業貨幣資金核算是對旅遊企業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業務周轉金的核 算。對於這些貨幣資金,會計上應分別進行核算:(1)庫存現金的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不包括企業內部使用的業務周轉金)的核算,必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庫存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不準以白條抵充,錢帳要分管,出納員除管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外,不能兼管其他帳目。(2)銀行存款的核算。企業銀行存款的核算應遵守國家規定的結算紀律,指定專人簽發支票。開出支票時,應註明收款人 (或收款單位) 和款項用途,不準開空頭支票,不準外單位或個人借用本企業的帳戶進行結算,套購物資。

由於旅遊企業的經濟業務既使用人民幣又使用外幣,根據國家銀行分工管理的規定,人民幣存於工商銀行或中國銀行,外幣存於中國銀行,因而企業總分類帳中應設定“工商銀行存款”和“中國銀行存款”兩個一級帳戶分別核算。企業財會部門應按月與銀行核對存款金額,如有未達帳項,通過編制餘額調整表檢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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