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誌編纂的幾個基本問題

方誌是地方志書的總稱,是系統記載各地自然、經濟、政治、文化、科學、技術、社會、歷史狀況,或某一項、某一範圍的重要文獻典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誌編纂的幾個基本問題
  • 方誌:地方志書
  • 體例:詳見正文
  • 制度與規範:詳見正文
  • 對象:地方志書
一、方誌概說
方誌以其所載信息量大,堪補史書之闕,具有存史資治、利國益民的功能。因為它源遠流長,亘貫古今,延續不衰,卷帙浩繁,歷來被視為中華民族文化寶庫中的瑰寶。方誌作為社會文化產物,在其漫長的發展歷史進程中,經過歷代人們的不斷充實、完善、提高,而逐漸演進成今天各種形式的方誌。
經過20餘年的辛勤努力,新編地方志事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有著鮮明的特點:
二、方誌的體例
人們評價一部志書的優劣和得失,一個很重要的著眼點就是論其體例,是否符合志書的要求,能否很好地表現志書的特徵和內容。但是志書的體例是什麼呢?古人對此雖論述較多,但論述多零散而不成系統。或以體例而言篇目,或以體例論體裁,或以體例述志書的語言文字,或以體例評志書的類目設定,都沒能給志書的體例下一個比較科學的定義。隨著方誌編修實踐活動的深入發展,人們對方誌理論的不斷探討,大家普遍認識到所謂的志書體例就是志書區別於其他著述形式的整體表現形式,它具體體現在志書的類型、篇目、體裁、章法、語言文字等各個方面。
三、方誌編纂的制度與規範
中國地方志經過長期的發展,志書編修逐漸形成了一些傳統與規範:
1.有系統的官修制度。
2.重視志書編纂的宗旨和目的。歷代志家修志必須先明確修志宗旨、目的,即所謂的凡例。修志凡例有多種形式,除每部志書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凡例外,全國和地方性的條例亦歷代不乏。新方誌的凡例主要包括:
3.述而不作,秉筆直書。
4.生不立傳。
5.不越境而書。
6.橫排豎寫與縱橫結合。
7.橫不缺項與縱不斷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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