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江西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發[2000]15號),保留江西省地方志編〖CX-1〗纂〖CX〗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方誌辦),為省人民政府直屬副廳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 級別:省人民政府直屬副廳級事業單位
  • 人員編制:省方誌辦機關事業編制41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規劃全省地方志、年鑑編修事業;指導全省各市、縣誌和年鑑的編修工作;審查批准市、縣誌和年鑑出版。
(二)組織實施《江西省志》和《江西年鑑》的編修及出版工作。
(三)協調處理地方志、年鑑編修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四)收集、儲藏、整理並研究地情資料,組織整理出版舊志,提供地情諮詢服務。
(五)負責培訓全省修志和年鑑編輯隊伍,組織交流地方志和年鑑編修經驗,開展地方志、年鑑理論研究。
(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處工作;負責綜合、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人事、財務、監察等工作。
(二)方誌處負責組織實施《江西省志》的編工作;協調、指導、督促省直有關部門所承擔的專志編纂工作;承擔部分專志的編纂任務;協助《江西省志》總纂處理日常事務;負責全省市、縣誌編修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審查批准市、縣誌的出版;組織整理出版舊志;進行方誌理論研究與著述;承擔有關專業隊伍的培訓工作。
(三)年鑑處負責《江西年鑑》的組稿、編輯、出版、發行工作;督促、指導市、縣和省直單位的年鑑編修;審查批准市、縣和省直單位的年鑑出版;負責除省、市、縣三級志書以外的地方志類書籍的編纂組織工作;承擔有關專業隊伍的培訓工作。
(四)地情資料處負責收集、整理、儲藏、研究全省地情資料,提供地情諮詢服務;負責收集、儲藏全國和全省的地方志類書籍;負責組織境內外地方志文化交流,提供地方志類圖書的出版、發行服務;負責《江西方誌》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負責江西地情信息上網和全省各類志書、年鑑的光碟製作工作;負責地情資料專業隊伍的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辦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省方誌辦機關事業編制41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廳級),副主任2名(正處級);副處職數5名。
副處級紀檢員1名。

其他事項

成立省方誌辦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為省方誌辦下屬相當於副處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9名(其中副處1名)。該中心主要職責:承擔辦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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