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區經濟環境管理委員會

渝水區經濟環境管理委員會為區政府主管經濟環境工作的派出機構,內設辦公室,下屬行政服務、投訴舉報、規費代理三個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渝水區經濟環境管理委員會
  • 主任:艾海濤
  • 副主任:王曉安簡洪林
  • 主要職能: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方針
領導分工,主要職能,辦事程式,

領導分工

主任艾海濤:主持區經管委全面工作。
副主任王曉安:協助主任分管行政服務中心、廳外專業辦事大廳監管、紀檢監察、綜治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財務審核工作;負責聯繫、指導鄉鎮(辦)便民服務中心工作。
副主任簡洪林:協助主任分管投訴舉報中心、辦公室、財務、人事、編制、統戰、檔案、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宣傳、工會、新農村建設和駐村包點工作。

主要職能

1、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我區行政審批和辦證收費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2、負責我區行政服務視窗工作方面的分析和統計工作,擬定我區做好行政服務視窗工作、最佳化政務服務環境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對區行政服務中心各視窗和專業辦事大廳違反行政服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行為的查處。
3、負責對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收費項目的到位情況進行督促和監督,並負責對各視窗部門進行聯合審批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各單位派駐區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4、監督我區有關辦證收費優惠政策的落實。
5、負責對全區有關部門設立的各專業辦事大廳(中心)及各鄉鎮(辦)便民服務中心進行業務指導、工作協調和監督。
6、宣傳我區行政審批、政務公開、行政服務視窗方面的各項政策。
7、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事程式

1、行政服務中心。客戶進入辦證大廳→諮詢→領取和填寫有關表格資料→將填寫好的表格資料交相關辦證人員審閱→憑繳費通知單到收費處繳費→憑已繳費通知單到開票處開具正式收費票據→憑已繳費通知單和正式票據到辦證人員處領取證照或取得領證通知單。
2、投訴舉報中心。外商和服務對象在辦證(照)和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投訴和舉報由專門工作人員受理和辦理。一般投訴件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特殊投訴件在5個工作日內答覆。對投訴人相關的投訴和舉報,按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及時轉給有關單位查處和糾正,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辦結。投訴舉報中心電話:6738982
3、規費代理中心。設立專門人員負責規費代理工作。凡“三外”企業規費需代理可授權委託辦理,即來即辦;所代理的有關事項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部門對企業的收費、檢查、評比等事項的申請1個工作日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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